Re: [心得] 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

作者: taccor7788 (~~~~)   2017-09-14 21:29:04
※ 引述《shrines (中國志漲/志漲中國)》之銘言:
: ※ 引述《su27 (su27)》之銘言:
: : 找那些會被錢收買的有什麼用
: : 英文好的幫忙翻譯寄給CNN 等世界級的媒體
: : 告訴全世界唉縫是怎麼踏著別人的屍體誕生的
: : 不就得了
: : 後續庫克會把鍋董叫去夾懶蛋
: : 就能happy ending
: 大
: 很
: 陸?
: 有
: 有
: ,
: ,
: ,
: 採?
: 其?
: 個人認為強制罪告成的機率極高,
: 苦主真的應該要考慮,
: 廠內人很多,雖說當下死裡逃生心有餘悸,
: 但另一方面也代表犯人和目擊者更多,
: 廠區外監視器也多的是。
: 雖說事發當時當鬼的人有一拖拉庫,
: 但實際苦主要告就應該全部一起告,
: 連警衛也一起告進去,
: 其實到最後所有人為了自保,
: 肯定都會把說原PO是神經病的那個人給抖出來,
: 又不是義結金蘭已經約定同日死,
: 沒人會吃飽太閒為了別人做偽證,
: 主謀穩死的。
老實說比起加害者
我更加生氣的是原PO的朋友竟然完全不懂得反抗
可見這些高知識份子除了會讀書會聽話以外還真的什麼都不會
不是說我要檢討被害者還是怎樣,為什麼要任憑別人一再的傷害你而不反擊?
就憑對方一個弱女子?
台灣的教育非常失敗,學生什麼都要會,學校什麼都要教,但就是沒教你們如何反抗
不是說你一定要對加害者做出什麼事,但一昧的挨打只會讓自己受更多傷害
至少要讓對方知道你不是好惹的,必要的時候也是會讓他吃不完兜著走的。
雖然我之前反抗太激烈砍斷人家手腳筋,進去蹲了半年,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7-09-14 21:37:00
為了生計,只能忍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7-09-14 21:39:00
同意,完全無法同情,感覺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合意的行為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7-09-14 21:51:00
有判決書再推
作者: nomilkman (無奶人)   2017-09-14 21:58:00
證實是真的再補推
作者: bmmbmmbmm (科學家)   2017-09-14 22:03:00
軍中的環境 有辦法抵抗? 那洪仲秋就不會這樣了
作者: KobeEatShit (劉德鴻)   2017-09-14 22:06:00
有時候有些人有些難言之隱 不能沒有這份工作之類的
作者: tv5566 (爽)   2017-09-14 22:11:00
誘來了 檢討被害人 難怪酸民被看不起依堆鬼父 元PO事不是要檢討小女孩不懂反抗 幹有人被詐騙 開始檢討被害人笨 哈 邏輯有問題喔 幹紅中秋 有反抗喔 哈 離開陽間前 先死在陰間啦元PO只會靠背 搞不好人家父母要他多忍耐 你東嗎難怪加害者有事無恐 反正有人會罵受害者 幹你娘操他媽的 人家把自身經驗分享 還要背痠民檢套 幹有人被強姦 酸民開始檢討你為什麼要把腳打開 幹ˋ
作者: agersir (格先生)   2017-09-14 22:22:00
你行你去
作者: tv5566 (爽)   2017-09-14 22:26:00
垃圾護航文 人資 還是慣老闆 還是擺爛的垃圾員工你這種說一嘴好球的 我看多了 最會閃了 幹別人把事情做完了 再來說 你可以不要做啊 哈
作者: cococat1028 (貓)   2017-09-14 22:41:00
56哥息怒
作者: lngagg (lngagg)   2017-09-14 22:51:00
怡君出來玩阿
作者: FK56 (幹56)   2017-09-14 23:05:00
淚推電視56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7-09-14 23:39:00
魯迅: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9-14 23:59:00
檢討被害人.
作者: robinson (阿呆)   2017-09-15 00:12:00
嘴巴講講大家都會 把證據PO上來再推回來
作者: Googlass (Larry page2317)   2017-09-15 00:19:00
乾!樓上人資喔!鴻海虎躍廠你聽不懂哦!
作者: GSWA (Lucky Boy)   2017-09-15 00:48:00
又來了個邏輯可能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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