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

作者: ICRO (聖文大色胚)   2017-09-20 10:01:04
又沒有指名道姓
英文名字一樣的人很多
自己跳出來對號入座 @@ 告的成嗎??
而且 鄉民也不知道這人長得怎樣 圓的扁的
也沒在她FB上留言 而是在PTT討論 那個被描述學姊行為不對
要告也是告原PO阿 把那個英文名稱的人寫得如此不堪
他自己跳出來就是那個學姊 我從沒有看過這樣的
通常PTT鄉民被告都是因為罵PTT內ID的人 才會成立
因為有爭對性 但我還真不知道 這件案子要怎樣告 ==
再來 麻煩那個跑廠區的 有啥證據拜託要留好
因為自己也知道 啥東西都能改 都能破壞
你說路上被人追 錄影畫面麻煩自己先去調閱 很可能被無畫面
或者拿其他畫面取代 這是很有可能的 科技進步 啥都可以作假@@
還有跟學姊的對談資料 或者一些申請休假等等畫面 有就要保存好
這種電腦資料 通常會有管道修改 何況這件事鬧了有點大
該處理動手腳的地方有可能都動了
這資料至少保存幾年 避免突然間被告
都有這麼狠心的動作 啥事情都會做出來
最後希望被告的 反正就出庭吧 然後要求 告你的也要出庭
至少看一下是誰告你的 可以微笑面對
作者: cococat1028 (貓)   2017-09-20 10:06:00
頭推
作者: hidog (.....)   2017-09-20 10:11:00
沒有指名道姓影響的是舉證困難,但不影響妨礙名譽成立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查判決書,一堆都說自己沒有指名道姓真的怕被吉的就快點把相關文章備份一下吧,至少出庭拿得出證據說自己當初為什麼要講這些話.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9-20 10:14:00
所以才說那個律師是豬隊友 間接幫她承認她有問題
作者: galiba01 (雪地小精靈)   2017-09-20 10:15:00
這種狀況原告一定委任不想到場,不然一定去現場聲援。
作者: khalid (7 For All Mankind)   2017-09-20 10:28:00
隨便一個律師也比鄉民懂10倍以上,一堆人用自己想法在看法律真是好笑,還間接承認咧,你去當法官好了XD
作者: pleasure1976 (下大雨囉)   2017-09-20 10:33:00
敢講就不要怕被告,說不要對號入座,是不是自己心裡有數
作者: flyingenie (flying over the moon)   2017-09-20 10:41:00
I
作者: olen0622 (hong)   2017-09-20 10:48:00
真的有夠蠢 安靜不說話還不會怎樣 自己跳出來喊告不就自己承認有問題
作者: RS512 (flying)   2017-09-20 10:50:00
板上超溫馨 一片吉文
作者: slash66 (JimmyHuang)   2017-09-20 10:54:00
被告最多就賠錢,但告下去事情就搞大,雪球越滾越大結果反而自己把事情搞大XDDD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09-20 11:01:00
人家女生 又洨公主 妳敢嘴 我告死妳
作者: jaymomotea (jeff)   2017-09-20 11:13:00
跪求館長開戰
作者: fire124 (Jack The Ripper)   2017-09-20 11:17:00
為啥沒記者抄,以前一堆垃圾小事都報了
作者: ccpz (OoOoOo)   2017-09-20 11:37:00
鄉民是罵做這件事的人,又不是罵他本人他要告人前,需要先證明自己有堵人嗎XD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7-09-20 11:38:00
能報導這件事情的記者與媒體,台灣應該是沒有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7-09-20 11:38:00
請參考h大k大,別用自己的想法解釋法律
作者: b69 (@@!)   2017-09-20 11:48:00
記者沒空 記者在寫NBA公鹿隊
作者: hidog (.....)   2017-09-20 11:59:00
回應ccpz,會是對方先證明你是在講他,然後就會換你必需舉證對方有堵人了. 所以如果真的去了地檢署,記得準備好證據.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9-20 12:06:00
哎唷 有人崩潰惹 嘻嘻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9-20 12:10:00
有趣了, 事情繼續可以鬧大, fb, line, skepe最熱新聞,結果電視不報. 對了, 法官是鄉民就好笑了.
作者: techo (而我知道)   2017-09-20 12:19:00
推保留證據...但以對方惡劣的程度 應該早就國防布了吧..
作者: Esuny (州立紐約)   2017-09-20 12:22:00
不知道新北警察局蒐證的如何了?報案了幾天應該要有點動作了吧如果真的有圍,海邊是不是應該跟苦主道歉一下呢
作者: hidog (.....)   2017-09-20 12:26:00
那也要苦主提告並求償,海邊才有機會道歉阿XD苦主如果有主動報案並提供證據,是可以加速偵辦啦要是當事人沒出面,最後很有機會查無實證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7-09-20 12:33:00
海邊力量有大到可以把永寧站到海山站沿路所有的監視器變黑畫面?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9-20 12:45:00
難說阿 里長手滑不小心把監視畫面洗掉了之類
作者: FK56 (幹56)   2017-09-20 13:03:00
每個里長都手滑的話,那果凍根本就歹丸的地下皇帝了
作者: TommyHilfige (阿湯哥v( ̄︶ ̄)y)   2017-09-20 15:03:00
派出所警察最好敢得罪海邊跟果凍,上層怪罪下來還得了,果凍的政商關係不是假的
作者: amitoufu   2017-09-21 07:26:00
路邊監視器不一定有維護,時間到也會自動覆蓋舊的錄影
作者: skizard ( )   2017-09-22 06:49:00
看第一段就知道 連基本法律常識也沒 發這種文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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