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我朋友,國外PhD回台工作約3年
他們公司的生態是有幾條規則
1. 每天不能超過12 hr (不包含午休1 hr)
2. 每周不能超過60 hr
3. 不能連7
超過的話,就會被HR HL,聽說老闆會被扣錢
但其實也不會怎樣
雖然盲點是就算每天11 hr,一個月也是違反勞基法
然後這個是刷卡加班的工時規定,
但加班沒報加班費是不會怎樣的
實際報加班率不到5%,偶而超時12hr才報一下
他說
因為身邊沒人報,而且老闆實際上是不希望員工報
雖然不是花他的錢,但可能部門報太多,會被老闆的老闆念
誰知道報了會不會從考績被扣回來
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出了這間公司,薪水會打折
所以寧可摸摸鼻子,也不敢報,哪怕出意外
當然也不能不加班,生不出報告更慘
所以可能要看公司吧,普普的公司薪水當然就報給他爽,大不了再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