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必大家今天看到資進黨開始讓勞基法強渡關山了,台灣的勞動權益可以說是倒退30年,
因此,我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目前連署人數超過
2100人,請大家幫忙分享,謝謝。
提案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PS:本人PTT帳號登入次數還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鄉民能夠幫忙分享,謝謝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3.增加勞檢員人力
至於台灣的企業為何沒在怕勞基法?主要原因是台灣勞檢員不足、罰責太低,因為勞檢會
有一個SOP流程,到第一線稽查後會將結果丟到勞動雲平台上面做紀錄,但是現在最大的
問題,就是依法行政的那個「法」很有問題,現行規定都是第一次勸導、第二次再罰,到
了第三次再罰,但是根本沒那麼多人力去做二次稽查,店家公司就是跟你賭,久久才回來
一次開個三萬根本不用怕,兩三個月後老闆又賺了一筆,繳個三萬跟繳個保護費沒兩樣。
請大家能夠幫忙分享與連署,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