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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四個彈性 勞工凹好凹滿
時間: Wed Dec 6 09:35:39 2017
昨天有講 今天來補個完整點
新的勞基法修過後
雇主會怎麽凹勞工
首先特休假部分 沒放完雇主要付錢 雇主只要利用四個彈性
先跟挪調上班日 七天不一定要休一天 勞工就可以最大限度出勤
例假不要吃 一樣讓勞工放 但是挪移後十天半個月才放一次例假
最大限度勞力使用
再跟勞工協商休息日來上班給補休 約定補休可以年度內排定
這是台灣的企業的慣例 先省一筆加班費
然後勞工要請假的時候 不准勞工先請補休 要請假叫他們請特休假
特休假是勞工排定的 勞工排雇主一定給放 特休假休不完再遞延到下年度去放
這樣又省一條特休假 休不完要付錢的問題
補休年度內沒休完怎麼辦? 企業慣例歸零阿 阿勞工的休假還有加班費
還有特休呢? 不好意思尊重勞資約定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請支持勞基法休惡改革
staff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