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rdan1127 (jordan1127)》之銘言:
: 朋友因為被主管預告考績是I, 做得也不開心,
: 再加上去年也是拿I,即將連兩年I,
: 就算自己不提,公司也會請他走人。
: 他考量到連兩年I,實在不好看,所以打算在今年打考績前就先離開。
: 他設想領2個月年終的最後到職日是12/31,
: 如果待到1月初打考績前離職,可以不用打考績,又可以領2個月,當然是最好。
: 但是後來人資跟他說,如果待到12/31,就是滿一整年,就一定得打考績。
: 簡單說,如果不要被打考績,就得在12/31前離開,
: 也就是要放棄領2個月年終。似乎魚與熊掌難以兼得
: 只是我聽了還是有點懷疑,這會不會是HR的片面說法??
: 做到1月初,打考績前離職,人都離開了,還需要打考績嗎?
: 我知道這不是GG版,但也無人問
: 不知道有沒有GG的鄉民,可以解疑
這個問題真的很無聊
沒人叫你走,如果想繼續領錢就待著,想那麼多幹嘛?
如果覺得考績太難看,那不如這段時間待著找工作。
等你拿到面試或是利用特休去面試之後拿到offer,公司就算要趕你走也不用怕,而且,
你自己已經有後路,想走就走,誰也擋不住。
你可能怕新公司的錢不比台積,但是,你自知考績不好,終究是要離開的,那麼一直糾結
在這上面又有什麼意義呢?
倒不如往前看,利用完公司價值,年終資遣費領一領,再利用這段時間找後路。往未來看
,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