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更新
昨日下午收到人資通知
會有年終1個月 & 謀職假不需證明
所以我想... 打叉的公司名應該不用修改回來了
不過公司資遣孕婦也是事實,若想知道是哪間的板友可以站內信給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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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更新
已經被公司同事猜到是我發文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傳到主管老闆那 (拜託同事們不要賣我>_<)
我的文章句句屬實,應不構成毀謗
不過保險起見,還是先把推文中的公司名打個叉
等我拿到資遣費再修改回來~
從發文到現在,心情已經好很多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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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各部門主管接到通知,因業務緊縮,
每個部門底下幾乎都有一位員工被資遣
包含資深、資淺的,一共有七位(其中一位還是孕婦)
就算年資滿三年,預告天數30天,也只能做到2/11
想請問這樣是不是領不到年終
我有google過,年終似乎不在勞基法規定內...
去年也有一位同事一樣是在年前被資遣
代表公司的這種招數根本不是第一次
也許年終只有一個月並不多,
但我認為不想給年終就故意在這個時間點叫你走人真的很過分
還有關於謀職假部分,勞委會解釋中有一句寫
「公司要求勞工提供謀職證明,管理上此行為合理。」
難道想請假在家看人力網站也需要提供證明?
科技板首po就是被資遣文...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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