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駕車沒有什麼特別的啊,跟一般科技產品作法一樣
1.驗證: 每台自駕車出廠前都要完成考駕照的任務排程(包括路考)
以驗證演算法及 sensor 沒有問題
這跟科技產品送安規驗證沒啥兩樣,就是保證工作狀況符合法規
2.意外: 相較行車紀錄器 + 人類說詞,自駕車的行車紀錄器 + sensor data 更可靠
sensor data 可以標準化必需收集的數據,像飛機的黑盒子一樣
把整個行車過程 record 下來,肇事鑑定時由交通事故委員會判讀
比駕駛人間吵架爭論更還要判斷誰說謊、誰記錯更清楚
3.保險: 所有產品都投保高額保險,意外事故發生均由保險支出費用
而且排除了酒駕、精神狀況不佳等人為因素的刑事責任只有民事賠償
相對來說也降低了道路上遇到瘋狂駕駛人的風險,對國民安全有正面意義
車主採用自動駕駛而非手動駕駛時,沒任何刑責,上路心理負擔也小很多
4.路權: 經過驗證的自動駕駛車輛會絕對遵守路權跟號誌,侵入不合法車道情況很少
左右轉也不會去插別人的車,撞到人多半是行人臨時闖入
採用自動駕駛可以避免有些國家搞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法條
5.保養: 自動駕駛車輛可以跟印表機一樣,時間到了就規定你要換墨水不給你印
所以沒有進行保養的車輛即使零件正常也可以不給上路
規定只能行駛至保養所,以維護自動駕駛的正確性、避免爆胎、煞車皮耗損
甚至可以學電腦排程,在夜間自動行駛至保養所,晨間自動開回家
綜觀來說,如果要問自動駕駛該適應人類文化還是人類要去適應自動駕駛文化
我想第一步是自駕要適應人類,但開始普及後就該反過來規定人類要適應自動駕駛文化
這個改變類似實體發票跟電子發票文化的對調
電子發票剛上路時要適應台灣人的兌獎習慣跟那到實體發票的踏實感而印紙本電子發票
可是當環保省紙有共識而且報帳、稅務系統全面電子化之後
實體發票反而是種麻煩,電子發票載具歸戶才是大家要適應的文化
老會計再怎麼排斥也是要學新的報帳流程,而不是繼續死守上交打統編發票那一套
行車觀念也是一直在改變的,現代人已經習慣安全帽跟安全帶了,剛開始時也是很排斥
然後路權觀念也是,在無號誌路口行人優先、駕駛人要禮讓行人先通過
總有一天人類要去配合自動駕駛才能手動駕駛上路將會是標準觀念
不再有當代馬路上是駕駛人的天下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