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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向《蘋果》投訴,LED封裝大廠億光疑似有壓榨員工情事,3月中旬要求公司資訊部門
員工須將系統開發完畢,否則不准下班,導致當天員工工時長達20個半小時,明顯違反勞
基法,員工質疑,在精神不濟下,還得騎車或開車回家,若中途發生意外,公司要負全責
嗎?
讀者投訴,今年3月16日上午9點半,公司將整個資訊部門集合至會議室,命令須將系統開
發完畢,否則不准下班,甚至還有主管坐鎮會議室監視,直到隔天早上6點才放人下班。
由於資訊部門系統開發人員僅3人,必須在當日將系統開發完畢僅靠這3人,人力有限,甚
至還要求除了開發人員外,其餘人員的電腦一律集中保管,手機也不能使用,期間用餐時
間,只能到樓上便利商店買泡麵、零食果腹,不得外出用餐,且用餐時間僅30分鐘。當天
資訊部門員工工時長達20個半小時,已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讀者質疑,超時工作後,精
神不濟,又得騎車開車返家,如果途中發生意外,公司要負責嗎?對此,億光表示,經了
解3月16日公司資訊部門確實有被受予一專案任務,因為該專案有時效性與急迫性,執行
主管除全程參與外,可能對本次相關仼務説明與要求說明及執行較不清楚,造成員工誤解
,導致員工實際工時過長,向員工表示歉意,對於未來相關案件執行時將進行改善。另外
,億光也針對員工提出相關問題與業務改善部分,提出3點說明:1、員工超出的工時部分
,將會依法給員工予實質補償;2、未來若有類似專案執行造成員工誤餐,會主動提供員
工餐點;3、對於員工因為參與專案而造成通勤不便,未來將提供車資給予核實結報。(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