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X公司 B:公家 C:駐點小弟
11月中時向公司提出離職,A方有義務跟B方提出人事異動,
A方未發公文函向B方說明,以無函方式無縫接軌後端人員進入駐點。
12月初我離職了,12月底時A方標案結案報告:C為請假方式到年底,非離職
B方也核定結案報告通過。(PS.我人早已在12月初離職)
在B方規範合約中,有明確規定A方駐點人員有1.5個月年終獎金。
請問以小弟在12月離職這樣狀況,是否有年終獎金?
作者:
gbear (理細欠林杯嘎理撤膩!)
2019-01-17 17:40:00如果是2月領,我覺得未必?
作者:
deray (Deray)
2019-01-17 17:44:00不忍噓
作者:
onomedu (edu)
2019-01-17 17:50:00找B幫忙,若沒飛,B可追回,只是A可發給別人(做帳)
請假本來就是在職,所以請假有勞健保和年終,而且離職最後不滿一個月依照天數給薪,所以要用請假請滿一個月在離職最划算,休假換錢最虧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9-01-17 18:18:00沒立法保障年終,所以才有年後離職潮
作者:
onomedu (edu)
2019-01-17 18:22:00公家有編列這一條,A一定要發,請B出面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19-01-17 18:28:00這是A方跟B方的合約,跟C無關,合約中如果指名年終只能發給C,那你可以去爭爭看。但我想合約的年終應該不會定義這麼細。
作者:
willism (hpc5)
2019-01-17 18:45:00麻煩說中文...此外,領年終1.5個月的前提是什麼? 也不講清楚...
作者:
KILLE (啃)
2019-01-17 19:15:00樓上 文毋得講 是漢語 毋是中文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9-01-17 19:49:00沒
作者:
Qupi (歲月的童話)
2019-01-17 21:03:00你可能得先搞清楚為什麼A要謊稱你請假才有資本跟A談
作者: ywchenz (ywchenz) 2019-01-17 21:29:00
有告有,沒告沒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9-01-17 23:17:00如果勞動合約中有保障年終,就得要依合約給付保障的部分
別想了 給你0你也不能說什麼有會照給的 但多的是知道你要離職了 接下來的分紅歸0
A&B合約有不實申報錯了 有無縫接軌後端人員進入駐點 並無不實這合約只跟在職的C有關 離職的 關你屁事?A&C的勞動契約有保障嗎
現在去報到不是也壓過完年嗎?因為你現在去新公司,對新公司也不利,那何不就領完再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