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職缺禁「薪資面議」

作者: saphy (saphy)   2019-02-25 13:12:38
原文刪刪
看到有人在討論這篇 讓小妹想到曾經有個類似經驗
想說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之前年底有去應徵一家外商皮的公司(IT職位)
104上面寫35k~58k
有打電話去跟人資稍微聊一下天
印象中人資洋洋灑灑的跟我喊最低36K(不過這個沒留紀錄,我也沒辦法證明什麼)
然後強調公司有個很猛的獎金制度(額外的獎金)
(每次講電話人資先生都要提一次這個獎金制度,我至少聽了3-4遍有)
小妹剛出社會也沒什麼經驗 總之就去面試了
私立學店出來的 所以履歷上面就識相的乖乖寫該職位在104上面key的最低薪資35K ><
到了面試的時候 主管看了我的履歷之後就說:
「哇...你薪資怎麼敢開這樣...,這是我們這邊至少要做3-4年才有的薪資」
我心裡OS:....摁!??
當下心裡真的是有點不舒服啦QQ(傻眼)
最後有錄取開給我32K
所以這是可以檢舉的嗎?
BTW 因為當時是年底,所以我就問了人資先生說可不可以年後上班,人資先生說這個職缺很急,要在年底前找到人。面試時順道問了主管說這職缺是最近剛缺人,很急著找人是嗎?主管是說這職缺缺半年以上了啦...
不知道現在找到人了沒有
作者: squard (sun)   2019-02-25 13:19:00
做四年才從32K調到35K嗎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9-02-25 13:24:00
我覺得你還是想去 這件事比較神奇
作者: skizard ( )   2019-02-25 13:54:00
2樓 那問話明顯是試探這公司的下線在哪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9-02-25 13:59:00
哪間
作者: fongn (愛克米斯)   2019-02-25 14:07:00
可以給公司名稱 幫高調
作者: pqri (james)   2019-02-25 14:31:00
這條法令根本廢話,一堆公司寫範圍,面試時就直接說你開太高了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9-02-25 15:05:00
有總比沒有好我是只不到4萬不能面議這個指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9-02-25 15:24:00
連去都不想去
作者: saphy (saphy)   2019-02-25 15:50:00
北鴻海 中.. 南可成 XD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9-02-25 16:39:00
有總比沒有好阿 如果寫了範圍又說你開太高 那表示公司沒有誠信可以直接打入黑名單 以前寫面議開根香蕉給你 也只能摸摸鼻子閃人 將來最好是不管多少薪水都要標範圍啦
作者: lovemishan (我不是鄉民)   2019-02-25 17:59:00
誰理你啊,這裡是台灣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9-02-25 19:37:00
3~4年 35K... 在什麼地方啊? 你去的應該不是軟體為主的公司吧
作者: teryykyo   2019-02-26 01:56:00
這樣應該是已經違法了吧!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9-02-27 00:24:00
一開始32K 做3~4年才多3K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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