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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18:47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即時報導
為鼓勵勞工籌組工會,勞動部即日起提供獎勵金,新成立工會最高可獲10萬元,若成立2
年內會員數達可加入工會人數的半數,還可再獲10萬元獎勵金,連帶輔導工會成立的勞工
團體、其他工會都最高可獲5萬元。
勞動部表示,勞工籌組工會初期,相關會務運作不足,導致難招收會員或無法維持會務正
常運作,為了營造更有利工會組織運作環境,勞動部在3月12日訂定發布「勞動部獎勵工
會成立要點」,提供108年(含以後)新成立工會最高10萬元的獎勵金。
不過,為避免獎勵工會成立措施造成既有工會會員另組工會,造成工會力量分散,勞動部
表示,新成立工會的連署發起人,除要求應為受僱勞工外,另應符合「未具有其他工會會
員身分」及「所屬事業單位未成立企業工會」的條件。
勞動部強調,這次公告的獎勵要點,除在工會成立之初給予10萬元獎勵金外,工會成立起
2年內,如有組織範圍內可加入工會人數之半數以上加入時,可再向勞動部申請10萬元獎
勵金。
此外,由於過去勞工籌組工會到成立過程,常會有相關勞工團體或其他工會以「母雞帶小
雞」的方式從旁協助,因此,獎勵措施也會提供工會、勞工團體最高5萬元獎勵金,希望
促使工會或勞團致力輔導更多工會成立,發揮勞工集體力量。
「勞動部獎勵工會成立要點」可於勞動部「便民服務(捐補助專區)」(www.mol.gov.tw)
下載相關申請表格,或電詢勞動部承辦窗口02-8590-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