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鄉民朋友一個問題?
如同『「盟訊實業」違法解僱與霸凌蘇冠宇』一案(可谷哥搜尋)
如果你的個性不適合在職場工作
但要做賺錢的創業又不知該做什麼
法官勸你(原告)與被告公司和解
1. 你會覺得要和解還是不和解比較好呢?
2. 如果選擇和解,未來要做什麼賺錢?
3. 如果選擇不和解,就是等待法官做判決嗎?
謝謝
參考資料如下:
1. 勞動部民意信箱的陳情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4/blog-post_26.html
2. 對方律師是「沈以軒」團隊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3/blog-post_88.html
3. 回覆被告答辯狀(鄉民版)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_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