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資深經理太老?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非法解僱挨告
2019-06-27 19:3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張男是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市場開發資深經理,不滿阿里巴巴
以年輕化等理由將他資遣,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但阿里巴巴否認指控。台北地
院審理後認定阿里巴巴非法資遣,判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確實存在,並要按月給付13萬元
直到員工復職為止,阿里巴巴同時需按月提繳新台幣7902元至張男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判決指出,張男2008年起進入阿里巴巴任職,前年9月29日,總經理、人資主管告知他,
「培養後面的人上來跟所謂的年輕化…這跟工作表現已經沒有那麼直接的關係了」、「但
是這個公司繼續往下走,它很清楚的一個訊號就是他必須要越來越年輕化…」等,並因他
已有年紀及阿里巴巴總部業務方向調整等原因,決定資遣。
張男認為資方資遣不合法,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並要按月支付13萬月薪直到
復職為止,同時須給付阿里巴巴2225股股票,且按月提繳新台幣7902元至勞工退休金個人
專戶。
阿里巴巴辯稱,張男主要業務內容是推廣「一達通」業務,提供台商從大陸出口報關、結
匯、退稅、物流、金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但因中國海關、稅務政策變化等,加上「騙稅
」案件增加,「一達通」已全面停止;且實際上雙方曾協商,張男願意以優惠自願方案離
職,事後卻反悔,藉故取回並塗銷同意書。
阿里巴巴也說,將47歲張男同批資遣員工共3人,均屬「一達通」業務部門人員,年紀分
布在35歲至47歲間,而年齡層不同也代表阿里巴巴並非以「年輕化」作為資遣依據,況且
,張男不想轉調現有銷售職缺、接受較低薪資待遇,阿里巴巴又無適當職缺可供安置,才
會資遣員工。
勞工法庭法官林瑋桓認為,受一達通業務性質變更而影響的相關部門員工有半數員工獲得
留用,前年8、9月還因其他員工自願離職、資遣或遭解僱等,而有職務出缺等情形,因此
難以認定阿里巴巴有必要減少勞工;此外,阿里巴巴資遣張男時,也未善盡安置張男義務
,不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上週五判阿里巴巴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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