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來跟大家分享前陣子的夢
曾任職於某食譜網站的我,雖然不是工程師,
不過聽說敝公司是業界新鮮人的求職目標,正逢求職季,想跟新鮮人分享一下工作甘苦談
,求職真的要睜大眼認真google,求職天眼通上寫的都是真的唷(笑)
以下內文冗長,大致分為幾個重點:「洩漏求職者個資」、「算錯假要員工賠償」、「要
求提離職員工提早離開」、「丟錢羞辱員工」歡迎大家跳著看。
一、「洩漏求職者個資」
起因是有人到敝公司求職後,於求職天眼通分享他的面試過程,隨後即被人資發現,人資
在他個人FB公開發文砲轟該名求職者,並公布求職者的個資。
求職者發現後,就在八卦版及Dcard工作版同步發文,當天還上了Dcard熱門呢。不過後來
火速的就消失在熱門上,就算不停有版友上去推文留言,還是上不了熱門。原因是為什麼
呢?我也不清楚,可能有賴各位工程前輩們提點了。
避免被老闆們說我跟原po一樣是惡意想攻擊公司,Dcard原文就請大家自行用關鍵字搜尋
囉。
不過剛剛一查八卦版,猛然發現這篇文章不見了,這又是因為什麼呢?
最後因為我沒有Dcard帳號,那邊持續有人會留言關心該公司到底有沒有對人資懲處?如
果有人有帳號歡迎幫我告訴他們,人資依舊在公司活得好好的,每天上班吃飽睡好看漫畫
修水電,懲處是什麼?能吃嗎?
二、「算錯假要員工賠償」
求職時被「新創公司」吸引,往往都是因為優於勞基法的規定,特別是假勤規則。該公司
當時在求職網頁上寫「加入第一年可享有12天年假」,意思就是「在到職的第一年裡就享
有12天年假,超出勞基法規定的天數就是公司給的福利特休」。
縱使員工對於「第一年」的理解有所誤差,例如有人認為是計算至該年度的12/31,有人
認為是到職滿一年,但最終員工都是依循公司的請假系統所顯示的時數申請休假。這點應
該大家都能認同,這也是公司對於員工最基本的誠信原則吧。
然而,在2018年聖誕節前夕的補班日,所有員工收到人資贈送的「聖誕禮物」。原來是到
了年底,人資才發現給錯假了~當天休假的同事,從前一晚深夜起就開始收到人資的奪命
連環call,強烈「建議」同事們銷假回公司上班。
嗯?公司已經准假,卻要我銷假回公司上班,究竟是什麼概念呢?因為人資的疏失,而要
所有員工承擔,究竟又是什麼概念呢?
https://i.imgur.com/ZPPtW15.jpg
上圖可以很清楚看到,主管表示這是人資的「疏失」。員工因為公司的規定,而規劃了自
己一年來的假期,卻要我們用明年特休假來償還??當下就有同事立刻把下週的假退掉不
休了,但過去11個月裡已經休假的人呢?我來為大家解答。
https://i.imgur.com/KqIde9P.jpg
https://i.imgur.com/yja5TFs.jpg
每個人都擁有負幾十個小時的休假,現在看來真的很可笑。不過還好啦,我同事-40都沒
說話了,這18、28的有什麼了不起?當天也成了員工間互相調侃的內容。但人生總是笑著
笑著就哭了,沒人敢為自己發聲,為了工作低頭,大家都是社畜。
這個故事的最後,就是開個員工大會,老闆一臉勉強的說公司願意承擔人資的錯,你們員
工多休的就既往不咎囉~
嗯,難道員工還要下跪說謝皇上恩旨嗎?人資犯的錯,本來就應該人資負責,公司承擔的
損失本來就該向人資討,關員工什麼事?
三、「要求提離職員工提早離開」
很多人在提離職時,都會感到很緊張吧。思考該說什麼理由、該用什麼態度面對主管,但
員工提離職,到底是哪裡對不起公司?領你一份薪水,就連個人意志都不能有嗎?離職就
是虧欠公司嗎?
我要告訴你,對!在這間公司,離職就是該死。同事常舉例:在這裡提完離職之後,你就
像已經提完分手卻還繼續同居的女朋友,公司就是那個付房租的男友,恨不得你現在立刻
滾出去!
曾有同事依照勞基法規定,才到職不到一年,也提早在30天前提離職。結果主管告訴他「
我不管什麼勞基法,你現在提離職就是沒有職業道德!!!」真是奇文共享,連勞基法都
可以無視的公司,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沒想到該名主管後來態度大轉變,火速請人資徵才。並在該同事約定離職日前的某一天早
上告訴他:「你中午出去吃完飯回來交接,交接完就做到今天,我會算半天的薪水給你」
事後才知道,在員工約定的離職日前提早要員工離開,其實就是資遣,必須要給付資遣費
的。而該主管不但沒有要支付的意思,甚至要人當天下午回來交接做白工。給半天的薪水
,請問難道還要感謝你嗎?
最後同事因為交接早就完成,因此中午就直接離開公司了。
四、「丟錢羞辱員工」
求職時,公司常有要求「試用期」的慣例,考驗員工能力之餘,試用期的薪水也比正式錄
用時少。(或是工作好幾年也不打算調漲)
幸運如我同事(?),面試時老闆清楚告知有試用期3個月,也說好試用期後薪水會調漲2000
元,當時公司還沒聘請這名人資,員工工作氣氛雖不算好,但至少沒有前述的大風大浪。
後來公司聘請了這名人資,到了同事試用期滿時,他跟人資說明老闆曾說過要調薪一事。
一開始人資態度推託,說已經有呈報、還在等主管審核云云,藉故拖了幾週。最後同事受
不了而質問人資,人資大發飆的告訴他「我從未收到老闆的指令說要給你加薪!」人資本
就應該主動提醒老闆跟試用期屆滿的員工面談。而他不盡責也就算了,甚至最後從錢包掏
出兩千元,丟在同事桌上,羞辱性的對他說「你很愛錢嘛是不是!」
同事氣到發抖並告訴主管和老闆,主管表示他簽了審核同意、老闆表示他沒收到、人資表
示不知道,請問誰說的是實話呢?不得而知。
後來老闆為安撫同事,火速審核這個調薪簽呈,並要人資向同事道歉。
但如果這個世界上什麼錯誤都能透過道歉解決,那所有人都不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吧。
我們不是第一批,也不是最後一批。相同的狀況在這間公司仍是持續上演著。
這篇文章多久會消失?是否會有需要的人看到呢?我不知道。但我承載著一個身為職場前
輩的使命,衷心希望並提醒所有求職者,面試前一定要認真搜尋該公司的資料,像我就是
什麼都看了,但沒看到求職天眼通(恨)
有人會說,求職天眼通說不定都是惡意的留言、說不定那間公司很好,員工怕新人進來爭
位置之類的,這個問題永遠不會有正確答案,但我和同事們真實的例子跟大家分享。求職
天眼通上寫的,都是真的。
離職潮到了,求職季也到了,祝福各位在求職的路上都能順順利利,平安快樂。
#不自殺聲明全文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