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大好~~~小弟最近遇到一件很奇怪的問題需要各位協助
原在A公司就職, 已收到B公司offer欲前往就職, 也提到需繳離職證明&勞健保轉出證明
已與A公司主管談好要離職, 但該主管與人資單位確認希望於A公司辦因事留停
人資單位也願意於最後開立離職證明&相關文件給小弟到B公司就職......
他們用的原因是說可以保留原職位, 不習慣再回來 or 公司近期離職率很高,
如此一來, 可以不算入離職率,
因小弟是第一次辦離職, 不疑有他, 有接受此建議,
但於紙本申請單上也有白紙黑字寫下, 欲往他就, 人資會於最後開立離職證明單等字樣
但最近人資通過因事留停申請寄mail給我, 看到有寫說不復職還是要辦離職程序!?
這邊想想還是頗奇怪的, 不知道版上各位大大有沒有類似經驗?
感覺有被騙, 應也可以於最後上班日改跑離職程序?
請各位大大提供相關意見&經驗參考, 謝謝!
深怕原方式最後拿不到離職證明, 感覺都有損失...
對原公司是覺得直接辦離職沒差, 只是對方想要數據好看點, 基於人情才願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