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舊聞了,但還是很想討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rNK6J294s0
民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bAFQwVCEQ
東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x6q8FLSEvE
年代
自己挑喜歡的點選新聞台
http://chanshanshe.blogspot.com/2016/11/103-33.html 謝冠宏勝訴
有人整理判決書
從2014打官司到2019被駁回上訴了,中間股利還要一併賠償
難得遇到好法官也
通常都是資方吃定勞方
無良公司寧願花錢請律師告你,也不願意好好的提供資遣費
其實還蠻多判例都是判鴻海輸,員工可以拿到紅利獎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wW0ZA68UGY 題外話~~
用勞基法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隨便第4、第5點,這樣不能合法炒掉員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