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可再使用微軟專利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彭博報導,加州聯邦法院文件顯示,微軟和鴻海(2317)已就
未付專利權利金的爭議達成和解,這份雙方協議讓鴻海可再使用微軟專利;在此之前,微
軟上週甫贏得加州北區法院的關鍵裁決,法院同意讓微軟和鴻海的專利授權違約案可採「
簡易判決(summary judgement)」,並對鴻海所提剩餘反訴和積極性抗辯縮小了範圍。
微軟發言人向彭博表示,微軟和鴻海共同發布聲明,2公司基於互惠商業利益,將建立富
有建設性的新關係;做為此新關係層次的一環,雙方已同意分別就彼此的法律主張、包括
在加州法院進行中爭訟,達成和解。
微軟2013年同意授權鴻海使用Android和Google OS裝置有關的微軟專利,但去年3月微軟
提告鴻海違約,指控鴻海未按時支付權利金、2015年起未依約就部分產品提供每年2次權
利金報告,並拒絕依約接受稽核。去年鴻海董事長郭台銘還曾重砲反擊,說這是微軟操作
手段,鴻海不會因此遭受損失。
報導說,美國加州北區法院這項裁判結果出爐數日後,微軟和鴻海向加州聖荷西法院法官
高惠蘭(Lucy Koh)提交共同文件,2公司在這份文件中撤除所有訴訟和反訴,並表示雙
方已經「共同同意」達成和解。
產業人士分析,鴻海和微軟和解的背景在於雙方今年以來合作範圍更廣泛,除伺服器等相
關新業務之外,後續還有部分軟硬體合作,促使雙方訴訟案件也採取和解的態度。
知情人士透露,鴻海和微軟除了達成加州專利違約官司的和解之外,也各自撤回一些其他
訴訟案,化解專利官司對2公司營運的不確定性;雙方善意解決,才有建立新夥伴關係的
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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