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期間與公司有簽署競業條款
月底離職日至今公司並未發給競業條款補助金
但又限制我到其他間公司工作
甚至告知需拿到新公司offer再跟他們說
他們再依專案程序辦理
聽到專案兩個字實在覺得唬爛
一年到頭那麼多人離職關於競業這塊完全沒應對辦法嗎?
看來公司根本是想拖時間...
偏偏公司法務又很愛威脅提告
現在找工作也不是,不找也不是
我拿到新公司offer還要送舊公司審查這完全不合理啊!假設舊公司一直拖,這樣怎麼跟
新公司約定到職日
離職時分紅繳回那麼多,如果有競業這點補助,也是不無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