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直接帶數字來看:
情況1-
月薪6.6萬且保障15個月的話?就是99萬元再加上績效且公司額外再給5個月(33萬元)獎
金,合計就是132萬元年薪了,但是後面那5個月真的年年都可以拿到嗎?如果離職,
更不用說了,後面那5個月絕對拿不到。
情況2-
年薪一次就跟你說就是120萬,分成12個月給你,也就是每個月月薪10萬元了!
基本上都有至少都有年薪的10%之bonus來說,也就是至少12萬,合計就是132萬元。
相比之下,120萬大勝99萬(基本的15個保障月薪了)。
在台灣的公司,常言道:公司賺錢,老闆賺錢,員工不一定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