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子公司鴻穎創新轉移專利給NPE,展開5G標準相關專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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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鴻海衝智財,砸3億美元買下FG Innovation IP公司報導所示,於2018年中,鴻海併購
取得鴻穎創新公司(FG Innovation IP Co. Ltd.)的100%股權,使其成為鴻海集團旗下
的專利資產管理子公司,之後於2021年,鴻穎創新公司將所擁有的36件專利資產分別移轉
給5G IP Holdings LLC與Hannibal IP LLC兩家非實施專利實體(NPE),如下表一,依據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專利轉讓資訊顯示。
於是,其中5G IP Holdings LLC啟動積極主張專利維權並追索侵權損害賠償行動,於6月
30日向USPTO完成專利轉讓登記,立即於8月6日便主張三件取自鴻穎創新公司的專利,於
東德州聯邦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4:21-cv-00622,主張三星電子侵害這些5G相關專利 -
USP# 10624150、10813163與10868649。這三件專利的最早母案優先權日分別介於2016年
12月至2017年 9月之間,而專利核准日期分別介於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之間;算是相
當年輕的專利,距離自申請日起算20年的專利權期限都還有15年以上。
根據訴狀指出,這些原屬於鴻穎創新公司的5G相關專利技術是實施5G通訊標準所必需的技
術,這些專利技術有效增加5G 標準的頻帶寬度並降低延遲。例如:
當與用戶設備間通訊中斷時,專利技術可藉由減少延遲和運算成本,而能快速恢復連接該
用戶設備(reduces latency and overhead by allowing a connection with a user
device to quickly resume if it’s lost.);
可運用索引訊息以代表某些配置設定,取代各別設定參數的運算成本(reduces
overhead by using indexing messages to refer to certain configurations
instead of separately specifying the parameters.)。
鴻穎創新曾向3GPP標準制定組織,宣告這三件訴訟專利為5G標準必要專利 SEP(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其宣告的標準相關章節,如表三。
結語
據RPX相關報導,這兩家2021年新設立的NPE都與老牌NPE有關聯,就是5G IP Holdings與
IP Valuation Partners LLC有關聯,而Hannibal IP LLC 則與Longhorn IP LLC有關聯。
相信在這些老牌NPE主導下,有機會將這些源自鴻穎創新公司的5G標準專利的價值極大化
。自2020年進入5G及萬物聯網時代,5G標準專利成為繞不過的必要技術,也成為企業積極
追求相關權利金與和解金收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