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進度。
「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這條法律是處罰「實際」在經營公司的人。
主謀當然是中國憶芯的高官,共犯是新竹的主管。
新竹憶芯早就關門了,電腦手機也被地檢署扣走。也不可能重新營業了。
理所當然,中國憶芯放生新竹,就完全不管了。根本不理台灣的官司。
當然也不會入境台灣。
台灣法院也發布通緝,只是沒什麼意義啦,人家一輩子都不會來台灣了。
最終有起訴的只有新竹主管一人,已經進到法院階段,到法院開過庭了。
等案子判下來我再更新。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憶芯科技在新竹的辦公室被搜索,沒錯。
: 我也早就去調查局/地檢署作證過了。全部實話實說,手上的資料也交出去了。
: 檢察官要查的是「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這條法律的意思是,大陸人要到台灣開公司。
: 一定要先向台灣政府申請,申請通過之後才能正式營業。
: 憶芯的狀況就是沒申請,擅自開門營業。理所當然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