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科技總座「螃蟹式右轉」拒檢逃逸…被逮喊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2-02-02 12:32:09
科技總座「螃蟹式右轉」拒檢逃逸…被逮喊:前方小黃違停!警打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01/2155811.htm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李姓某科技公司總經理2020年9月6日下午4時許,開車行經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復
興南路一段路口處(SOGO百貨忠孝館前)時,未先從快車道駛入外側車道,直接橫切右轉
,遭警方攔查。李男聲稱「百貨前臨停多部計程車」才會不得已橫切右轉,隨後開車駛離
。事後李男被認定拒檢逃逸,遭吊扣駕照6個月、處罰鍰2萬600元;他不服裁決,提出抗
告,一審台北地院駁回,案經上訴,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駁回,不得抗告。
回顧案情,李男主張,他有向員警說明當天下午SOGO百貨前,有多部臨停計程車,在路況
不允許的情況下,才會從右邊第二道車道右轉,且當時車內仍有妻小,他也有向警方表示
「如果你要開罰單,你就開吧」,說完就緩緩地將車子駛離現場。
李男說,不服員警取締,就要處罰逃逸和吊扣駕照6個月,是否處罰過重?
身為科技公司總經理的他,公司位於新竹,住家則在木柵,平日上下班皆是自己開車
,且一家三口也只有他會開車,因此請求原處分撤銷。
然而,當時攔查的大安警分局則指出,當天李男說完「你知百貨前方臨停計程車嗎?」拒
絕配合稽查,便加速駛離現場,本案依法舉發並無違法之處。此外,攔查李男之前,值勤
員警已將現場違規臨停計程車的狀況排除,因此無李男所稱的「違停狀況」。
一審台北地院勘驗事發畫面,李男確實有違規右轉情事,且員警持指揮棒、吹哨要求李男
停車、出示行照,但李男卻未能配合,關上車窗,見員警拍打車窗示意,仍駛離現場,因
此裁決無誤,判李男敗訴。
李男不服提起上訴,認為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他被員警攔查後,已依指示臨停接受攔查
,也表示願意警方開單舉發,足證他主觀認為員警完成攔查才開車駛離現場,因此並無違
規,而即便是他誤認,應可依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考量他不知法定流程而減輕或免除除
罰,但原判決並未考量到此情況。
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認為,根據相關事證,原判決無誤,反倒是李男憑一己之
見重複爭執,卻未具體表明原判決如何違背法令,或者提出具體指謫,因此駁回,全案不
得抗告。
搜尋一下:
判決書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A,110,%E4%BA%A4,211,
20210713,1
https://bit.ly/3s9Hbxr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交字第 211 號判決
每天都從台北到新竹上下班嗎=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