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州理工學院11億美元勝訴案 上訴法院發

作者: zxcvxx (zxcvxx)   2022-02-11 11:25:07
加州理工學院11億美元勝訴案 上訴法院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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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4日,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撤銷了加州中區法院一審陪審團
裁決,原該裁決裁定加州理工學院(CalTech)因蘋果和博通公司在相機技術案侵犯該大學
的 Wi-Fi 兩件技術專利,而獲得高達 11 億美元的賠償金,其中蘋果須賠 8.378 億美元
,博通需賠2.702 億美元。
本案起始於2016年,加州理工學院起訴蘋果和博通,指控蘋果產品iPhone、iPad、iMac、
蘋果手錶等使用博通晶片而侵犯了其數據傳輸標準必要專利(SEPs),涉及wifi傳輸糾錯相
關三項專利技術(7,116,710、7,421,032和7,916,781),蘋果因使用Broadcom的wifi晶片
而受到牽連,該Wi-Fi晶片支持802.11n或802.11ac。
CAFC上訴法院意見
因CAFC上訴法院表示,原2020 年 1 月兩件專利侵權而判11 億美元賠償金裁決撤回一審
重新審理。同時,CAFC法院還下令重新審理蘋果和博通是否侵犯了第三項專利,以確定兩
家被告公司應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多少賠償金。
巡迴法官Richard Linn代表上訴法院認為,駁回了加州理工學院可同時與蘋果連同包含博
通晶片的裝置一起談判授權金,以及使用博通晶片於其他地方使用的授權進行談判的論點
。(Circuit Judge Richard Linn rejected the argument that Caltech could have
simultaneously negotiated a license with Apple for devices containing
Broadcom chips, and a license with Broadcom for chips used elsewhere.) 法官表
示,“僅就博通和蘋果分開進行獨立的侵權者認定,法院並不支持在供應鏈的不同階段以
不同的方式對待相同的晶片。”(The mere fact that Broadcom and Apple are
separate infringers alone does not support treating the same chips
differently at different stages in the supply chain)。也就是說,“加州理工學院
的兩層級損害賠償理論是不合法的。”(Caltech’s two-tier damages theory is
legally unsupportable on this record.)。
CAFC法官不支持兩層級損害賠償理論
為了賠償博通和蘋果的侵權行為,加州理工學院提出了一種兩層級損害賠償理論
(two-tier damages theory),該理論向每個侵權者尋求不同的授權使用費,儘管責任來
自同一晶片中的相同被指控技術。 儘管地方法院對兩層級理論表示不滿,但它允許加州
理工學院將該理論提交給陪審團。因此,博通的侵權行為判給 Caltech 270,241,171 美
元,Apple 的侵權行為判給 Caltech 837,801,178 美元。還有,陪審團的損害賠償裁決
是基於加州理工學院專家的證詞,承認博通和蘋果的反對意見。上訴人在審後動議中對損
害賠償裁決提出質疑,但地區法院予以否決。
結語
其實,加州理工學院還以相同專利控訴微軟、三星電子、戴爾科技和惠普,都侵犯了相同
的專利。案件正在審理中。這也是CAFC認為,加州理工學院相同SEPs專利使用博通Wifi晶
片於行動產品上,不論在蘋果或其他品牌,應該採用以單一價格就相同晶片進行談判單一
授權金的論點。
一直以來,蘋果是博通晶片最大採購者,每年貢獻佔博通年營收20%。這兩家公司於
2020 年1月就達成一項價值 150 億美元的供應協議,該協議將於 2023 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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