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部門10人
考績分布大概是 1人A 1人B 7人C 1人D
考績公布後發現拿A的那位居然是這些年以來最混的那位
個人行為如下
1.一週可以遲到3~4天
2.上班時間時常跑回家
3.幾乎不在座位上(找不到人 私訊不回)
4.午休時間不吃飯 上班時間到了才去吃
5.工作內容是部門內最輕鬆的
6.累就直接趴著睡覺
7.因為上班時間有以上行為 所以騙加班費
考績最頂的大概比其他同仁年薪多4個月+調薪高+升職
大家會怎麼做?
A 不甘我的事 繼續盡忠職守
B 盡量多採集平日這些證據 搭配照片跟時間點發一份報告給主管
C 跟當事人告知 不要再這樣了 不然不配這樣的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