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情況是研發替代役選完後(第二階段)
已經是核定錄取的階段 收到更好的面試機會B
還沒到A公司任職 還沒當兵
有問過研替辦公室 說核定錄取就不能換了
A公司是新新N-10 B公司假設有上聽學長說好像有到新新N-2~4
在這樣的差距下
各位覺得還要到B公司面試嗎
1.不面試 就選A
2.一樣面試 有上的話問說能不能改一般職缺 轉4個月兵役
如果是2的話 跟A比起來 大概就少賺4個月的薪水
B又比A多5000 一年多7萬
3.面了沒上 那都沒事 就是去A
工時上都是差不多
A是封測做web 開發的
B是面板廠 KPI類報表的系統維運與開發
兩者應該都算是support team
想問未來發展程度有沒有大到需要去當四個月來換?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