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人妻課長劈腿已婚經理42次 性愛日記成鐵證!天價判賠金出爐
https://i.imgur.com/ZSKAFdZ.jpg
台積電女課長與公司專案經理發生婚外情,甚至在手機寫「性愛日記」,記錄42次性行為
的情況。示意圖
台積電一名已婚孟姓專案經理,與公司一名同樣已婚的鍾姓女課長發生婚外情,鍾女丈夫
無意間在妻子手機發現他們互稱「糖果」、「螞蟻」,鍾女甚至在手機備忘錄寫下「性愛
日記」,詳細紀錄她每次與孟男到旅館的情形,短短5個多月共發生42次性行為,氣得他
與妻子離婚,並求償800萬元。
法官認定被告確實多次出軌,審酌孟男年薪數百萬元、鍾女年薪也有上百萬,判決應連帶
賠償原告1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孟姓男子是台積電的專案經理,鍾姓女子則是同單位的企劃課長,兩人發生婚
外情時均各自為已婚身分且育有子女,但事件爆發後,兩人均因此離婚。
https://i.imgur.com/RcUGe9Z.jpg
這起婚外情男女主角均任職台積電。資料照片
許男向法官表示,他懷疑妻子外遇已久,2020年10月某日晚間,他趁妻子與小孩睡覺後翻
看其手機,發現妻子與孟男在LINE有親密對話,雙方互稱「糖果」、「螞蟻」,內容提到
2人有擁抱等肢體接觸及公司附近多家汽車旅館。
許男還說,鍾女還在手機備忘錄寫日記,裡面詳細記載她與孟男相約到旅館發生性行為的
情形,並將發生性行為的日期以「big day(大日子)」代稱,從2020年4月20日起至同年
9月30日止共發生42次性行為。許男以2人行為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怒向他們求償800萬元
。
https://i.imgur.com/YHSUssm.jpg
許男在妻子手機發現性愛日記,記錄她與公司經理到汽車旅館的時間、次數。示意圖
鍾女、孟男均辯稱2人只是同事關係,手機對話紀錄只是一般朋友聊天,並無曖昧之情,
更未發生性行為。
鍾女還聲稱手機上的日記不是她寫的;孟男則說許男任意扭曲該日記的符號意義,不能證
明他們有發生性行為,且許男擅自將該對話紀錄寄給其妻女以騷擾她們,他的家庭受到許
男影響,目前也已離婚。
不過,法官勘驗許男提供的對話紀錄及鍾女手機內的日記,認定日記確實是鍾女所寫,鍾
女確實與孟男發生多次性行為,已共同侵害許男基於配偶的身分法益。
法官審酌孟男擔任台積電專案經理,年薪數百萬元,鍾女擔任企劃課長年薪也有上百萬元
,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許男120萬元。可上訴。
(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https://reurl.cc/xQ63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