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他謊報經歷「錄取工程師」6個月被開除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23-11-28 19:14:10
作者: chpen (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他謊報經歷「錄取工程師」6個月被開除 
時間: Sat Nov 25 14:43: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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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他謊報經歷「錄取工程師」6個月被開除 公司氣炸追討19萬工資
新北市一名溫姓男子日前透過人力銀行應徵軟體工程師,然而他卻把9個月的工作經歷誇
大成4年6個月,2022年2月被某公司錄取,但僅6個月就被公司辭退,公司還以他「謊報工
作經歷」為由提告,追討6個月間發放的19萬多元工資,不過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駁回請
求。
根據判決書指出,公司表示,他們透過人力銀行徵求軟體工程師,有明確表示須告知相關
工作經歷,然而溫男工作經驗才9個月,卻在人力銀行上誇大成4年6個月,導致他們誤會
並通知溫男面試,結果溫男面試時依然沒有坦承,在人事資料表上寫下錯誤的工作經歷。
公司還說,溫男進入公司後,完全無法勝任工作,導致他們只好再請了另外一人頂替溫男
,並把對方調往其他單位,結果溫男不是無法勝任,就是學習態度非常不佳,加上他們發
現了溫男假造經歷,才決定開除並向溫男提告。公司主張,溫男因為造假經歷才得以獲得
工作,要求溫男返還6個月期間的19萬多元工資。
溫男出庭時則供稱,工作經歷是人力銀行沒有更新資料才會顯示錯誤,且他面試時沒有複
雜程式問題,也有在資料中寫清楚自己會的相關技能,不料入職後經常要支援雜事,最後
被主管隨意辱罵、公司任意調職逼到辭職,認為自己在職期間確實有提供勞務,依勞基法
應該拿到該有的薪資。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案情,認為溫男儘管是以填寫不實工作經歷得到錄取,但公司若真的覺
得工作經歷會影響在職表現,應該在錄取後盡到查證義務,且若認為溫男無法勝任工作,
應該在試用期就予以開除,不該等到溫男索討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時才開始調查,加
上溫男確實有提供勞務,審酌後駁回公司請求。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125/2630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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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bitious530 (撐傘人咖啡)   2023-11-29 09:22:00
資本額一千萬 就不要太要求了
作者: geoege022702 (raysquare)   2023-11-29 10:42:00
香蕉請到猴子剛好吧
作者: yukiinsummer (夏季雪痕)   2023-11-29 13:02:00
笑死 不如當飲料外送工程師
作者: klgt13145220 (摸摸)   2023-11-30 15:14:00
有夠好笑,一個月才3萬多還想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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