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3/1來這家公司到職
當初有談好兩年幾十張股票選擇權
今年1月初因爲家裡親人過世
跟公司請假到1月底療傷
公司也同意
後來2月覺得還是狀況不佳無法繼續工作提離職
沒想到2月初又發生親人進加護病房需要照顧
直到2/19才能進公司,結果還沒辦離職門禁就
刷不進去,
我跟公司說當初兩年前談好的股票選擇權
是不是可以給我
人事說不行,說我因爲一月請太多假不符合規定
說我從我親人過世到1月底前都沒來請假,
(我是親人告別式完2/1來公司請事假的)
我心裡想說我請假不是老闆都同意的嗎?
怎麼會不符合規定,
然後也故意不讓我待滿兩年強迫我2/19離職
不讓我執行股票選擇權
,離職日是人事填寫的,
運氣真差怎麼會待到這種爛公司
PS: https://i.imgur.com/IVYtPGf.jpeg
https://i.imgur.com/L5GKqzG.jpeg
這樣有算壓日期嗎?
https://i.imgur.com/3ous3UO.jpeg
我後來有提三月底離職
他跟我說跟甚麼時候離職無關
前面一月的請假是公司同意過的
https://i.imgur.com/ygqftoX.jpeg
請假的部分是老闆同意的,
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說我曠職
總之為了拿到選擇權我提過二月底不行
那就三月底,
但他們就是要強迫我2/19走路,這樣算被資遣嗎?
目前的結論是我提二月底離職或是三月底離職都不能執行選擇權
因為人事說和甚麼時候離職無關,所以我2/19是被強迫資遣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