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偷拍女同事裙下風光 聯電碩士員工頭路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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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偷拍女同事裙下風光,台南地院合併判刑十月,得易科罰金。(記者王俊忠攝)
2025/02/06 19:5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在南科聯華電子工作、有碩士學歷的黃姓男員工,4度在公司
停車場樓梯間尾隨、偷拍1名女同同事裙下風光,第4次偷拍時受害人察覺報警,台南地院
依4項偷拍性影像罪合併判黃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案發後黃男雖坦承犯行,但迄今尚未與受害女同事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他也因
這件錯事丟了工作。
判決指出,在南科聯電公司上班的黃姓男子,與遭他偷拍的女子同是員工,黃男涉於2024
年7月3日某時至同年月31日,3度看到該女同事步行前往聯電地下停車場的樓梯間,即尾
隨拿手機朝女方隱私部位拍攝。
2024年7月31日近8點半,黃男再次尾隨女方偷拍,被害人當場識破、報警。南科保二總隊
三大隊三中隊調閱監視器影像、查出黃至少涉及4次偷拍。
黃男從警方、檢方訊問到一審開庭都坦認犯行。法官認為黃男4次偷拍行為,應分論併罰
,考量被告偷拍女同事的性影像,未尊重女方身體自主與隱私權,造成女方內心不安、恐
懼;雖然他坦認犯罪,但一直未與女同事達成和解及賠償損失,依4項偷拍罪各判他3月徒
刑,合併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台幣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