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發文格式說明(2016/2/20起實施)

作者: Athletics   2016-02-08 19:46:53
該板規將於 2016/2/20 起適用
水桶天數有做了一定程度的更改 另新加發文格式說明
以下為最新板規+發文格式 如有疑問可討論
發文格式(部分項目說明 另有部分不在八個分類中)
1. 新聞:台灣新聞文章內需包含報導記者的名字 如原始出處即沒有報導記者的名字則禁
止發表(例如內容寫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內容至少須滿足150字 否則刪文
處理
2. 專欄:出處為媒體專欄(含撰文者個人看法)、運動網站、運動部落格(例如運動視界)
之文章,則一律用此分類(需含作者)
3. 情報:國外訊息分享 且不符新聞及專欄的條件始可用此分類
4. 買賣:基本上限球賽及球賽周邊相關商品,網球雜誌等 其他項目請先寄信板主詢問
另外禁止賣黃牛票 違反者一律水桶處理
5. 宣傳:網球其他相關宣傳活動(不管有無營利性質)一律用此分類
6. Live:大滿貫期間 Live文需等到開賽前30分鐘才可po文 違者刪文
由於分類只有設定八個分類的空間 如分類不適合用在這八個分類
可隨便先選一個分類 再把分類改成適合項目 然後空一格後打標題
不符發文格式之分類者 板主會修改標題或刪文
板規
一. 以下情形刪文不另行通知。
a. 三行文。或少於30字之文章。請善用大寫X推文。(但也可能不刪)
b. 注音文。
c. 不符板旨。
d. 求檔文。
e. 非板主使用公告或是回公告文。
f. 屬tennis_life板業務之文章。
二. 以下情形得劣文退回或直接進水桶。
a. 跟網球沒有相關的廣告文。
b. 過時新聞&賽果。(如要po分類請自行改成"舊聞")
b-1. 過時之定義為超過三日。歷史回顧不在此限。
過時新聞若想討論(ex.提出問題)不在此限。
c. 本文內容有不雅文字、謾罵、挑釁、鬧板。
d. 明顯灌水方式增加文章數為目的者。
e. 未經板友同意修改板友的推噓文(推噓文如有違反板規亦不得自行修改)
如有修改板友推噓文是經過該板友同意需註明板友來信請求之類
三. 警告(文章或討論串將刪文備份精華區)
a. 本文或推文有不雅文字、謾罵、挑釁、引戰、惡意修改推文、反串、惡意
不雅暱稱意圖刻意激怒板友
b. 連續多次無意義推文
c. 洗推文,即在多篇文章中重複出現相同推文。
四. 禁聲(水桶)
a. 符合警告之情節,且情況嚴重者。
b. 已被站方列為不受歡迎對象者之惡意推文、推文廣告、洗板推文,
設永久水桶。
c. 有種族歧視意味的相關文字。
d. 水桶次數(含分身在內)累計達五次,設永久水桶,溯及以往。
d-1. 連續四次在大滿貫期間被水桶者即永久水桶。
d-2. 大滿貫期間定義為大滿貫第一天賽程開打算至最後決賽結束後的三天
(例如今年澳網最後決賽1/31舉行 則大滿貫期間澳網算至2/3止)
e. 水桶懲處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水桶天數
第一次32天起跳 第二次64天起跳
第三次256天起跳 第四次512天起跳
第五次10年
e-1. 如果在該次水桶前已有多個(篇)推文或文章有符合違反板規的情形
則該次水桶天數將會增加(該次水桶原規定天數*2 *3 *4 最多*5)
但是次數不連帶增加
(例第一次水桶最多160天 第四次水桶最多2560天)
e-2. 目前板上設定的發文與推文限制為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如被水桶時該板友的登入次數 < 60.5 次 水桶時間增加360天
> 60.5 次且 < 120.5 次 水桶時間增加180天
> 120.5 次且 < 180.5 次 水桶時間增加90天
> 180.5 次且 < 365.5 次 水桶時間增加45天
f. 水桶天數一律會有一半的天數(取整數部分 小數捨去)於大滿貫期間執行
每次為期8天(大滿貫賽第二週星期一至隔週星期一,但美網時則遞延一天)。
剩下在大滿貫期間執行的水桶天數少於八天時則於第二週星期一執行至
結束日止
g. 如有po文足以認定有可以被劣文退回理由而自刪逃避劣文退回,
則該次水桶加計100天。
五. 分身id
a. 對於已證實的分身id,警告懲處採累計制,並同時適用所有分身id。
b. 分身id鬧版者,列入觀察名單,出桶後再犯者加倍處罰。
六. 球員之暱稱綽號
a. 嚴禁使用半獸人、其他靈長類動物形容球員(含長相、動作等),
違反者直接水桶。
b. 用具有明顯貶抑的暱稱 (例如把費迷改成廢迷)
七. 大滿貫條款及其他相關規定
a. 大滿貫期間惡意亂板挑釁,直接水桶。
b. 大滿貫期間被水桶處分者,至少禁聲到賽會結束後一個禮拜止。
八. 申訴須知
  對於己身判決不滿之板友,應私信於板主申訴,並附上相關理由或證據,若仍不滿處
  理之判決,可上訴至組務(CourtGeneral),亦不得恐嚇威脅板主.
 申訴格式:
標題: [申訴] ***申訴人ID***
內容:
(1)申訴人: ***(ID)***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
(3)申訴理據: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九. FAQ
a. 欲轉載精華區或板上文章請先詢問原作,並附上來源(Ptt Tennis板)與原作id
b. 欲檢舉者也請私信給板主 標題為[檢舉] 附上檢舉的文章代碼及其內容(推文)
和牴觸那一項板規
c. 若有打錯字且該錯字有負面意義 五分鐘內修正並道歉可免罰
十. 少部分選手過往有過一些爭議行為 但若有過度攻擊選手的人身攻擊
仍會依板規予以懲處
作者: gmuguruza (Emily)   2016-03-28 01:09:00
最後一球拼歪了一點點推文推錯SORRY
作者: troy4685 (老外)   2016-05-15 23:26:00
為什麼總是有這種豬頭不聽勸導,硬要在加油站抽煙
作者: lockread (Good Day)   2016-06-29 21:06:00
128籤賽事九成以上沒鷹眼叫最高殿堂?好好笑
作者: gmuguruza (Emily)   2016-07-01 00:15:00
整天只在自己發行的app和球迷聊天。不好好練球的下場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6-07-06 23:15:00
保!
作者: lowes (螺絲)   2016-07-10 20:47:00
開賽前30分鐘包括進場+熱身嗎?
作者: kshtainan (八極)   2016-09-11 04:19:00
霹靂娃第一分雙誤
作者: gdw25 (no)   2016-09-11 18:51:00
第四場雷霆不是也贏了,a
作者: cult720 (應小元)   2016-11-05 23:48:00
恭喜Murray 登頂!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5-01-29 16:24:00
暉智不登一下頂嗎
作者: hank10325 (小。品馬)   2015-01-29 19:59:00
作者: admorert   2016-03-22 18:32:00
不好意思,不知道能否在這篇文章下請教一下......
作者: Athletics   2016-03-24 11:18:00
可以寄檢舉信 但時間太久前的文章則不受理
作者: admorert   2016-03-24 16:14:00
可以再請教您一下嗎?您說的"太久前"到底是多久?先前看到一些明顯違規的推文,不到兩小時內就寄檢舉信了隔了一段相當的時間後,您的信箱已呈現無新信件狀態又再隔了一段好長的時間......仍未見您有任何處置所以才想在這問您:這個板可以種族歧視、可以對球員和家人人身攻擊是嗎? 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些板規又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呢?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6-05-06 16:59:00
我是網球樂社
作者: sam31yq45 (雞皮)   2016-05-17 17:31:00
同A大 之前也有寄檢舉信 不過之後也不了了之
作者: lefn (阿昏)   2016-07-14 04:19:00
請問7/14單純想買ground ticket沒有要排release要幾點去?
作者: Zora7777 (zora)   2016-08-29 20:47:00
這麼大的公司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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