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6/1 懲處名單

作者: Athletics   2017-06-01 23:28:16
#1PB-uZYP (Tennis)
推 leo199900808: 肥妞第三盤收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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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不實指控 進水桶 第一次水桶 共32天(部分天數於大滿貫執行)
補 違反板規三 a 四 a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7-06-01 23:39:00
你快下台啦 完全失格的板主泰勒的人格權若受損 也是由泰勒本人提告 輪不到你在這裡狗拿耗子野人獻曝說詹胖詹肥都不用水桶 說泰勒是肥妞就算人身攻擊,完全是雙重標準,超級失格的板主
作者: dwdt (小花)   2017-06-01 23:48:00
說胖卡也不用水桶啊XD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7-06-01 23:50:00
沒錯 所以為什麼不能說泰勒是肥妞?泰勒有沒有收錢 只有他本人知道以及有資格提告 你這個失格板主少多管閒事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7-06-01 23:53:00
現在是多元性別的時代了 隨便預設別人的性向被桶也是剛好
作者: yyyyy6116 (五歪大)   2017-06-01 23:53:00
說肥妞頂多給警告吧,水桶有點過頭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7-06-01 23:55:00
這判決沒錯阿~不能亂指球員收錢打假球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7-06-01 23:55:00
哪個打第三盤沒收錢 又不是慈善網球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7-06-01 23:56:00
所以多元性別時代的言論自由反而倒退到納粹時代?哈為什麼說泰勒是肥妞違法版規?難道說詹詹是詹肥就符合版規?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0:04:00
文字獄
作者: Nishikori (金帛糸音戈)   2017-06-02 00:15:00
文字獄用在某任版主比較適合。
作者: mike110100 (羊羊)   2017-06-02 00:24:00
版主判決真的很不好 人家是疑問句耶!!!!!!既然是疑問句哪來的不實指控???和人身攻擊????"疑問句"就水桶 難道在公堂"假設"也不行?
作者: faye8626 (小跳跳)   2017-06-02 00:42:00
疑問句就可以亂講話喔,好好笑,以後隨便罵人加個問號就可以?可以無限上崗?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7-06-02 00:46:00
扯疑問句的也太好笑~那以後大家都來說"你是智障?"你是豬?你是腦殘?~根本不能這樣子講話好嗎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7-06-02 00:48:00
是說板主根本不知道肥妞有沒有收錢 還有肥妞到底是誰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0:48:00
肥妞還好,問題在收錢,這指控很嚴重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7-06-02 00:49:00
出現了 XDDDDDD開錯帳號?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0:50:00
收前這個就夠桶了 還有人又開錯帳號發瘋了錢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7-06-02 00:52:00
收錢是嚴重的指控 所以我支持那位肥妞提告 所以板主你少越俎代庖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0:52:00
還有質疑開錯帳號的不要搞笑了。XDD 精華區的歷史記錄都還還留者,同一自然人能准許在左上角板主位置占過兩個位置?不要連這簡單邏輯都不知道來顯示自己下限,拜託一下 XDD
作者: Joybena (皮陀露娜)   2017-06-02 00:56:00
疑問句水桶是哪招?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6-02 01:04:00
所以只要打上問號,就可以亂講話????疑問句=言論免責???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7-06-02 01:06:00
說開錯帳號的誤會了吧~這位某樓暗指的某文字獄板主(誤
作者: nicholasJCF ( )   2017-06-02 02:02:00
說人收錢要桶 說人詐傷就不用? XD
作者: nakatsu (ayuready)   2017-06-02 03:44:00
可不可以給個詳細說明的板規?
作者: rainww25   2017-06-02 05:42:00
當然不能隨便說誰收錢 而且這裡的肥妞明顯與胖卡的意圖不同 版主判得沒錯疑問句就免責更是笑死人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7-06-02 05:49:00
肥妞與胖卡的意圖不同?你說了算喔?笑話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5:53:00
#1Mk80n8H (Tennis) 請清楚將違反版規第幾條詳細列出!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6:29:00
板主=板規
作者: nakatsu (ayuready)   2017-06-02 06:47:00
意圖不同?莫非你的定義裡是褒義,肥才是貶義?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6:58:00
蟹粉=桶 不實指控板友=沒事也不少人會留言表現好的選手是不是吃藥那是不是要桶起來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7:22:00
其實保險起見,這些擦邊球本來就不能發言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7:39:00
規則訂出來卻由板主的認定執行 蒸蚌
作者: chronor (可羅諾)   2017-06-02 07:43:00
站在法律的立場 法條訂出來本來就是由法官判 這沒有錯但若覺得判決不適當 應向體育組務申訴才是憑空指責收錢真的對體育選手不適當 希望大家不要誤導方向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7:55:00
版主要清楚列出違反哪一條版規?譬如 四 a~g 哪一條?!是屬於水桶懲罰中的哪一條??!!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7:58:00
其實絕大部份犯的都是(三)a.本文或推文有不雅文字、謾罵、挑釁、引戰、惡意修改推文、反串,惡意不雅匿稱激怒板友,然後再加上一個(四)a.的規定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14:00
如果是這樣,不是應該要由"版主"清楚列出嗎?!現任版主不是 "Athletics" 嗎?不好意思 yevvi大,我沒有任何冒犯的意思,請別介意。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18:00
這個就是他比較"懶惰"的部份,畢竟判決文引用一條一條蠻累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18:00
就像版主 " #1PBfnBV5 (Tennis) " 5/31懲處名單也是,如果說只是大滿貫其中嚴加懲處,更是要清楚列出違反版規哪一條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0:00
人的,像這個案例很明顯就是兩個警告等於一個水桶的概念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20:00
為什麼 yevvi大會知道版主 "Athletics" 懶惰呢?好像有好多熱心的版友們幫版主分享了新聞、賽程、賽果文、live文了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21:00
其實當 (過) 版主的應該都會知道這樣比較不會讓自己惹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22:00
像這樣看起來比較嚴重的 "懲處名單",為什麼 "懶惰"對待?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22:00
出事端 (我自己也是版主大概了解)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2:00
前面的5/31也是,全都是(三)a.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23:00
普通版友要是沒注意,誰會曉得是 "兩個警告" 等於水桶?@@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3:00
你只要去隨便去翻一篇我以前發過的判決文,你就知道為什麼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24:00
所以 yevvi 大也是"現任"版主嗎?@@ 還是再次強調,應該請"現任"版主清楚列出的.....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4:00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25:00
看的是現在,為什麼要我回頭看以前的判決文呢?@@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5:00
我不是阿,但是我可以很清楚告訴你這個模式到誰身上大概都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28:00
所以版主清楚列出版在他發出的懲處名單上面不就好了嗎?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8:00
不會變,不管是以前小鱷 還是 大威 colleger 我 及現在運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29:00
去看看羽球版還有更白癡的XD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29:00
動家都不會變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30:00
為什麼一直拿以前出來講?不是現在大滿貫期間發生的事嗎?純粹是把違反哪一條版規"打"上去懲處名單上罷了?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33:00
要符合你的標準,必需要懲處判決文下每一條都密密麻麻打出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34:00
不是只有我的標準喔,上面同樣有其他版友有疑問!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34:00
來才能符合你的要求,這種事我幹過,但是也很累人。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35:00
一篇判決文,慎重的話要花很久時間是嗎??@@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35:00
所以我一眼就能看得出來他"懶惰"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36:00
deehsu其實你這些話應該是要跟現任版主說...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37:00
不好意思 yevvi 大,我不是要跟你起口角,真的就打出來清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37:00
yevvi只是在跟你說"若他周全點就不會出事"這個道理而已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37:00
這是板規沒錯,但我是不是同樣可以講,板規裡頭也沒強制規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38:00
樓上苦主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39:00
純粹現在版主把違反哪一條打出來,大家也許不會多話罷了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40:00
定要把每一條清清楚楚引用,如果按照這個邏輯的話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40:00
版主從之前看到現在 包含他後來發的賽程文在在證明他是個便宜行事的人 但執法便宜行事實在不可取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41:00
那不然 "版規" 是要"裝飾"用嗎?@@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41:00
因為我以前在大滿貫漁獲量豐富的時候,動不動每一篇懲處文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42:00
板規是板主清算不爽的人所用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42:00
我都忘了deehsu大曾是苦主 真是不好意思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42:00
只是覺得要懲處別人前更是要謹慎小心~清楚列出來!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42:00
都是要發兩三小時以上,真的不騙你。運動家想省略流程,很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8:43:00
執行板規的模範去看台劇版最新一篇 (雖然他久久才管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43:00
如果在公司 y大 我只會冷冷的跟你說 那是你的工作你的問題不能變成我的困擾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44:00
沒多久前的事,我不可能忘記~我心胸沒那麼寬大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44:00
Y大 所以這能變成是便宜行事跟懶惰的理由?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44:00
難道版主功能就是發樂透? 這管理實在很鬆散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44:00
容易就變現在這樣。我只是告訴你他為什麼會在用字會變現在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45:00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為很麻煩 所以可以便宜行事?
作者: cocokala (變成隱形人)   2017-06-02 08:45:00
我也贊成把違反的版規條文列出不然就會像上一次,有人只看到「反感」沒有看到「引戰」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45:00
這板主問題在於行事隨便 執行判決又不執行徹底 偶爾抓幾隻小貓出來刷存在感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46:00
真的不能拿以前出來比較,這樣只會讓人覺得"人真的會變"!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46:00
然後警察跟你說 我一天要開幾張單你知道嗎 你就接受?再說 現在的處罰多久一篇?列個條例到底有多困難10分鐘就搞定 更不用說應該對條例了然於胸的版主他甚至不用像別版還要眾版主討論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48:00
這樣,至於你跟他的個人恩怨,坦白講那不是我現在論述的主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48:00
如果這麼慎重的懲處都能偷懶?那真的這版主到底還要做什麼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49:00
恩怨是一回事 幹嘛扯到那上面 你現在自己就是有瑕疵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8:49:00
像婚姻版有兩個版主會討論,也會清楚列出違反版規哪一條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49:00
抓引戰和引起板友反感的人開刀自己引戰 引起板友反感卻沒事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50:00
要論點,雖然我當時其實也不認同他當時的作為,這是另話
作者: cocokala (變成隱形人)   2017-06-02 08:50:00
我相信列出違反版規這一點,版主會認同的大家就等著看版主的回應吧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51:00
Y大 其實你護航的太急反而招黑 別篇有人提出要條例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51:00
而且該板友苦主還是在幫偉哉板主做他該做的事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52:00
板主不會回應啦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52:00
會啦 別篇後來他有列出來這版本不會去看推文 只是被動等檢舉 實在不知道有多難倒是最近樂透開很勤 是很欠p幣嗎? p幣賺了也沒回饋給那些有貢獻的版友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54:00
拿這個罰單來講,其實光是基層警察開出來的並沒有太大效力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55:00
只是個舉例 你改成法官好了 硬要凹?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55:00
整理賽果文 籤表的板有真的給推Y護航這樣也太難看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56:00
是要有上級主管機關的蓋印及行政機關文書及處罰公告這文書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8:57:00
n大的舉例應該只有你看不懂還是故意看不懂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8:58:00
你扯這個真的遠了 這版他說罰就罰了 連流程都不用基本要求列個條例竟然變強人所難?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8:58:00
這罰單才有效力,所以你這例子反而突顯出,板主這個位置真的不能只能一人來做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00:00
他做的事情少 認了 因為你說不能只ㄧ個人 熱心版友幫他做了非常多的事 但這是他基本工作 不能牽拖人少今年一月到現在懲處文不過15篇 zzzzzz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01:00
還回頭咬一口幫他的板友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02:00
再辯真的不好看阿 大哥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02:00
我看得懂,所以我才覺得你警察這個例子舉得不是很好。法官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02:00
推再辨真的不好看
作者: cocokala (變成隱形人)   2017-06-02 09:02:00
不要扯遠啦,重點放在判決是否合理以及版規引用是否明確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03:00
完全扯遠了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03:00
列出判決引用條例這是非常基本的事情 別扭曲洗腦阿!
作者: cocokala (變成隱形人)   2017-06-02 09:03:00
這兩天的判決個人是覺得非常妥適,只希望把版規引用出來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03:00
這個方向還OK而且我講他為什麼變這樣不等於解讀我替他護航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09:00
幫他找你認為合理的理由跟護航的差別是? 還請您開示但理由實際不合理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14:00
基本的判決標準,那是每一個歷任板主遇到違規事項的時候至少有一個共同的標準存在,不然換個角度來問,當案子交到你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15:00
#1P9oFfun 我看運動申訴版就有版友的水桶判決被判重的!他當版主更是會被大家放大鏡檢視,如果平時就很公正肯定大家會認同他的;但是如果不是,那更是要小心謹慎行事!大家又不是“深度近視”看不清楚?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16:00
們手上的時候,你們會如何評斷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17:00
這跟請他列出條例的關聯是? 我不懂你邏輯可能我國文老師常請假哦dee大很潔身自愛 但版主未必 我只要求他做基本的事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19:00
Y大整個超歪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20:00
這是另一件事吧,這篇其實有很多事討論。我說他為什麼變這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20:00
判決正當 列出條例 這訴求真的很難懂嗎?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20:00
N大 很明顯他不懂在那邊鬼打牆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21:00
y大 您跟版主過往歷史 在下不想了解 可以針對主題討論嗎
作者: luke200224 (KAI)   2017-06-02 09:22:00
我真的覺得很多版友幫他做很多了....像dee gininderrrjim ksh大等等,我不懂這些熱心大大會花的比版主少嗎,列個條例很難?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22:00
他為什麼變這樣老實說不是重點 也無法激起我的同情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22:00
luke大也做很多 推推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23:00
樣的過程變這樣而已,我從來沒有講說他做這件事是對的或是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23:00
我是在意現在是怎樣 他該做沒做就是事實 理由以後再檢討現在先把沒做好的事情做好 僅此而已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24:00
歪大是沒講他對啊 可是你一直在幫他開脫啊找理由東拉西扯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25:00
這件事是錯的,結果有一些人就急者把我跟他站在同邊立場那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25:00
冤枉啊大人 是你自己跳過去怎麼說成我門拉你過去 囧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26:00
未免是不是判斷太早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26:00
睜眼說瞎話的完美示範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28:00
沒人急著幫你分邊呀?可是你一直說以前如何又如何,要不想分邊都蠻難的?@@那真的要說很不好意思,我實在不知道你們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28:00
版主應該把條列列出來 版友要求 閣下自己跳出來說了條例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9:30:00
yavvi大其實你後段發言真的多了...建議就讓現任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30:00
這立場其實很明確 不是我們給的 是你營造的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31:00
也許你只是在秀你做過版主很專業 但不是現在來表演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32:00
推樓上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32:00
那你是不是應該在看過我之前的判決文接受比較完整的資訊再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33:00
你又扯以前是要說你以前很棒嗎? 你真的很需要摸頭?
作者: gymfantasy (nogymnodream)   2017-06-02 09:33:00
肥妞是罵人,為什麼瘦子就不是罵人?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34:00
來做評斷,而不是說不看就急者把我分邊,我是覺得這樣比較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34:00
你以前怎樣跟這件事的關聯?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34:00
好吧 你以前判決文很完整 so?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35:00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35:00
如果dee大是在以前跟你要求 那我一定幫你說話 但現在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36:00
重點是說人家收錢好嗎......去申訴不要一直在這邊亂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36:00
現在版主就是沒做好 就是要補上 有什麼理由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37:00
我一直想表達的都是“現任”版主把違規條款清楚列出來罷了!為什麼一直說以前呢?!真的搞不懂?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38:00
這樣就叫亂喔 誰叫你進來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38:00
同意dee大,違規條款打出來還會有問題嗎?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39:00
我還以為申訴也不能隨便亂申訴的?得要版主沒清楚明示或說明才能申訴的?@@ 一切都依照版規不是嗎?@@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39:00
"誰叫你進來"都出現了 所以現在你是不爽不要看的概念?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40:00
在爭取板友權益被你說亂到底是誰在亂 看不懂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40:00
列出來就清楚這樣,這應該鍵盤打一打?不怕偷懶?XD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41:00
所以我隨便影射球員亂收錢 都是可以的?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41:00
Sin你是看推文來講還是看文章要來戰?現在人家在講A主題你扯B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42:00
就明顯違規 不能就事論事嗎?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42:00
有人說可以嗎 你真的來亂的喔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42:00
現在是在講該版友沒有違規了?你要不要看一下前情提要?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43:00
不然現在在吵什麼?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43:00
你真的亂入阿.....ㄜ......我累了 專心上班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43:00
他不把條文列出來本來就歸責於他,你不是有問理由。我只是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09:43:00
沒人說leo沒違規 你不要亂好不好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44:00
sinben大沒事的,別氣,XD,我只是看到我們有一個版友被判重水桶去申訴,才覺得更是要請版主清楚列出來!那說實在的也是被捅版友的事,可是我雞婆覺得一定要知道是依照哪點給水桶~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44:00
違規 然後被懲處 這不是很簡單嗎?如果對判決有問題 為什麼不去申訴?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45:00
講就算是他來回答基本上也是八九不離十。
作者: cocokala (變成隱形人)   2017-06-02 09:45:00
現在大家對判決沒有意見,只希望版主把版規條文列出來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46:00
Sin大麻煩把上一集看完再來討論劇情可也嗎?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46:00
真的我覺得錯的就是版主“偷懶”不打出來版規違反條款 +1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47:00
dee大 沒事 版主沒註明版規 的確不對 但某些ID已經是謾罵了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48:00
不管判決有沒有問題,基本列出來哪點都很容易的吧?!希望版主快點打上來,不要只是處理樂透不偷懶?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6-02 09:48:00
算了 我滾回去看nba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50:00
真的如果版主處理好這“簡單問題”的話?大家也不會那麼激動了?天氣熱真的容易激動?XDNBA精彩!可惜鄧肯退休了~XD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52:00
所以大家在接受資訊的廣度和深度都要阿,坦白講今天推文數激增其實很多是不必要的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7-06-02 09:55:00
分一半推文來golf版討論魏聖美的胸圍我也會很高興 (喂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56:00
樓上 我以為是你造成的.... 簡單訴求你講太多不必要的事樓樓上 被胸部亂入了 XD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09:57:00
其實“現任版主”目前的處理事情的方式,蠻多人可能都看得出來?真的得小心行事?@@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09:58:00
你自己也是原因之一阿,真的是判斷太早了....XDD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7-06-02 09:59:00
判斷太早??!! 哈哈 閣下對文字的解讀這是獨到不扯這些了 結論很明確 請版主將條例補上 that's all未來也請自己補好 不要每次都版友提醒 做事和做好事有差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6-02 10:04:00
哈哈,不然你覺得我應該怎麼說,算了,不是很重要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10:20:00
希望 Athletics 版主補上判決條例!這樣對判決就清楚了!希望 Athletics 版主不要讓 "雞婆"的大家白費口舌?!
作者: faye8626 (小跳跳)   2017-06-02 10:29:00
這邊好恐怖,我還是乖乖蹲在golf版好了
作者: dragonfox (gecko)   2017-06-02 10:51:00
這裡最奇妙的是一般板主都是冷靜勸架 這邊不只一任板主治板有爭議 喜歡自己置身其中跟板眾掐架^^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6-02 10:58:00
其實有意見的人就去組務反映呀 在這邊爭 又如何?
作者: zh224 (肉伊不白目了...還有呵?8)   2017-06-02 11:07:00
sinben 到底在幹嘛 雞同鴨講 推文是在請板主舉出到底違反版規哪一條啦 你還是去看勇騎好了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7-06-02 11:17:00
啊板主咧 裝啞巴?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7-06-02 11:21:00
為什麼版主可以做得到的"容易事",卻要像組務反應呢?XD是要拿哪點跟組務反應呢?又不是判決不公?只因為版主不列版規是嗎?XDD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11:26:00
很典型的與自己無關 就視同問題不存在覺得板友不要鬧了
作者: yyyyy6116 (五歪大)   2017-06-02 11:45:00
未看先猜 版主會繼續裝沒事打發掉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6-02 11:47:00
那要把 版主須將違反哪條版規一併列上 寫在版規裡吧?不然 他就是不想寫 那版主沒寫 到底違反了哪條版規XD在這邊反映 他如果就是不想列上 你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作者: calculus9 (依然是)   2017-06-02 11:49:00
所以不能叫瓦林卡 肥卡?
作者: witcherysky   2017-06-02 11:54:00
有些推文讓我大開眼界耶,影射收錢毫無疑問一定水桶的呀…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11:58:00
胖的字面用在有些人身上會桶 有些人則沒事 好像他天生活該胖
作者: wall2580 (假的)   2017-06-02 12:35:00
就像形容黑人為巧克力給人歧視的感覺,形容白人為牛奶則無。胖卡沒有給我歧視的感覺,但肥妞則有。跟環境以及大家的認知有關吧。
作者: pageantry (( C.C.LEE ))   2017-06-02 13:46:00
同樣一句話,我猜對手是鱣是蟹應該會有不同的判決吧!
作者: rainww25   2017-06-02 14:06:00
贊同wall2580 的確就是這樣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7-06-02 16:48:00
說你這個失格板主是肥子 應該也符合板規吧 科科大家認知?抱歉喔 我完全不認同你的認知喔
作者: cocokala (變成隱形人)   2017-06-02 17:33:00
你那一點不認同呢?
作者: ae23 (沒時間計畫)   2017-06-02 18:37:00
要改文章也改好對齊可以嗎? 現在推文ID變成人身攻擊原因?胖妞變成不實指控?沒那個心要把板主做好就趕緊辭了吧 多珍惜你在澳洲的時光吧...這可比當板主重要多了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6-02 19:46:00
住在海邊? 管很多...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2 21:05:00
樓上找到鄰居很開心?
作者: ae23 (沒時間計畫)   2017-06-02 21:58:00
判決修改的不清不楚 造成誤解 這樣不能反映?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6-02 22:48:00
哈,人家珍不珍惜在澳洲的時光 跟版上發生的事情有何關澳洲和當版主哪個重要 也要你提醒? 哈哈
作者: ae23 (沒時間計畫)   2017-06-02 23:12:00
當然有關啊~他一天24小時 時間分配在澳州上多一點 在板上就少一點呢!除非你ㄧ天36小時或者更多呢?!
作者: mike110100 (羊羊)   2017-06-03 20:11:00
疑問句如果都不能疑問 言論自由怎麼辦?疑問句代表就是不知道不確定不清楚你如何能對不能確定的事物 作出判定?
作者: Nishikori (金帛糸音戈)   2017-06-03 23:55:00
有人自己之前就很愛興風作浪,現在倒當起糾察隊了,真是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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