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專案】【癸卯專案】【甲辰專案】【乙巳專案】【丙午專案】【丁末專案】
107年戊戌年,那是一個小規模的。
孰料ZC和阿卿覺得那個規模很大,就跳起來了。
JE說呀,ZC和阿卿沒見過大一點的,或更大一點的,或更更大一點的。
若以ZC、阿卿為中心,
延伸出來的有,Martin、Kevin、Michael、或者第三代的小Martin(還在上學),
這就很好笑了。但是Miss Tasi會生氣氣。
Grace也有一個小robert,但是Grace的老公會生氣氣。
JE可顧不這許多。
再延伸出去,是不是還有甚麼霆宇、美卿、佳慧、瑞卿、世民˙˙˙˙˙˙
有一些在台北、一些在美國。這第二代的霆宇、佳慧,還會再生第三代。
如果以枝幹、樹枝的概念,分出去那可真場面何其壯觀吶。
源及五幅,觸及三代。
一年半載還搞不大起來,要用個幾年功夫才能見到成效。
所以才有這麼多的專案計畫。 你說累不累人? 累,也得幹。
等到那麼一天,看到大規模的,
幹到大家惱羞成怒、氣急敗壞、暴跳如雷、找曾律師也沒用。
恨不能活生生把JE掐死,的那種憤恨。
你家ZC是一條畜牲,活生生的賤畜。
為了面子,可以欺騙一家子。
牠是一條人形的畜牲,這不是罵人的陳述,這是對牠的物理上和行為上態樣的陳述。
外形象是人類,但是旺盛的狗公情慾、幹砲、到縝密的心機、愛面子、騙。
活生生會把一大家子全拉下水。
但JE可顧不了這麼多。
JE一個人好好的,從ZC的溫州街離開出來,迄今超過三十載,
民國81年到今天,111年,剛好整三十年。
並不是才出來三天,或三個月。這三十年,都沒有住在一起。
大家彼此也不認得對方的樣子,整整三十年。
民國81年,JE未成年,離開了溫州街。
從戶口名簿可以看到。到今天,滿三十年了。
JE認不出台北一群,台北也認不出JE的樣子。
JE從各位的FB看到照片,看到樣貌變化如此之大。
你Michael已經是鬍根旺盛的胖大叔。(物理事實真實的態樣陳述)
kevin也變成胖大叔,但是kevin比較自戀,把鬍子刮掉,臉塗抹保養成白白的。
但是也是好肥胖。 都超過90公斤不叫肥胖? 照片那麼清楚。
其實在生活上,態樣上、根本已經不是一家人。
彼此之間,沒有情感、沒有交談、沒有交流。
不論是生活上、態樣上、實際居住上、生活上,都已經是陌生人。
完全是兩家人。這不是心理上的看法,就「物理現實的生活」而言,就完全已經如此了。
各自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工作,已達三十年。
走在路上,各位認得JE? 保證不認得。
JE跑去台北,無意間在師大路或何處,遇到了。
ZC一臉茫然的表情。完完全全茫然呆滯看了JE,沒反應。
105年約在台大見面,ZC一臉茫然,傳了簡訊「爸爸到了,你在哪裡?」
JE站在距離ZC不到一百公分的近距離,面對面,把手機拿出來,
翻轉過來給ZC看,「這是你現在當著我的面傳給我的簡訊,我人在你的面前」。
就物理真實生活來說,大家早已經不是一家人。
彼此之間是陌生的,不熟悉的。
想要知道對方在做什麼工作、跟誰結婚、生了甚麼孩子、都還得靠一點情報蒐集。
用於搞人? 對,用於搞人。一點都沒錯。被逼出來的。
JE小心翼翼的,也不拍照,也不透露自己從事。JE從這一點當中學會。
實際上早已不是一家子。至少物理生活上就早已不是。
你阿卿嫂可以搞元配(前妻)的遺子,搞二十年。
別人就不能搞妳牠媽阿卿嫂的三個寶貝,連搞二十年?
肏你媽,不可以逆? 誰說不可以?阿卿嫂妳老母說的?
但有一點,可以避免這個情況發生。
105年,ZC提出了「把JE過繼給彰化的三伯」這個構想,
在簡訊中、在電郵中提及。
JE的反應是愉快的、支持的,甚至抱怨
「為何你不早一點提?」
「在我小時候你應該這麼做」「拖了二十幾年,蹉跎我、打壓我,阿卿搞我」
JE是支持這個做法的。很明確的支持、很明確的催促。
JE認為,不當ZC的長男,是好的。
阿卿不會搞JE。 JE在外面,或者成為別人的名下,是好的。
這個概念從國中三年級就發現了。
阿卿在JE國中三年級命令JE去中壢。JE已經體悟到這層道理。
阿卿二十多年來宣傳
「JE逃亡、逃兵、被抓去關,有逃亡前科」
「JE前科累累、性侵、整天被通緝」
這樣的宣傳,JE早已體悟到的。
你阿卿嫂,是ZC第二任太太。
JE,是ZC元配(第一任太太)遺留下來的。
你阿卿和ZC組織好了新家庭,那舊的遺留下來的是無辜的。
每當戶口名簿打開,JE還掛著一個「長男」鐵鐵牢牢的不動。
這也沒辦法,從嬰兒產房落地那一刻,就掛了。也不是JE搶來的。
嬰兒不會說話,難道是嬰兒自己搶來的?
JE即便要脫離,仍然是沒有辦法脫離。 【民法親屬編】
Z於105年餐敘,回到家裡,洗腦了阿卿:
「JE成年啦,他自己可以辦啊,他自己可以辦啊」
「我把彰化三伯的電話地址,給了JE,他自己可以辦!他成年!」
你ZC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形畜牲! 會有大惡報,會有大報應!
閻羅王在十八殿等著你,準備抽你的腸子。
你拖累了一大家子。
阿卿是希望JE脫離的。
JE本身也很支持脫離這個想法。JE是支持的。
從早期的電郵、簡訊、到近期105~107的電郵、簡訊,都是支持的。
表達過很多次。
但很無奈,JE自己脫離不掉,這一定要ZC出面才可以。【民法親屬編】
阿卿嫂身為ZC的第二任太太,組織了ZC第二個家庭。
正常的女人都會想要完整的一個家庭,最好這個家庭不要摻入前妻(元配)遺留的人。
這是任何一個正常的女人的正常心態。
JE支持這個心態。
JE很久之前跟ZC說過這一類的想法。
ZC卻謊稱,JE不想脫離。
「JE想要勒索溫州街的房產,JE不想脫離」
ZC,你往生以後,在十八閻羅殿,你的腸子,會被活生生的抽出來。
你是我見過心思最縝密、腦袋最精密的熱流固力學教授。
「JE不想脫離,JE賴著爸爸」
「JE的海軍都是爸爸的,爸爸的」
「JE整天被通緝,需要爸爸去救他」
ZC,你往生以後,在十八閻羅殿,你的腸子,會被活生生的抽出來。
你阿卿嫂也不懂事理。這種事,JE一個人辦不出來的。
依法,要ZC出面。
妳阿卿嫂搞人家前妻(元配)的遺子,搞了20幾年。
107年,還給妳也是剛好而已。
肏妳媽B,妳還不知道停手。
JE 現在很火大,打算用【壬寅專案】孝敬妳一家子。
妳覺得如何? 肏妳媽B。
妳夫妻倆在世的時候,找曾律師,找誰,都告不成。107年告不成,
被地檢署駁了回去。笑死。
那等妳夫妻倆將來往生之後,去跟閻羅王告狀吧。
我倒要看看,閻羅王是抽妳夫妻二人的血腸子,還是抽JE的血腸子。
※ 引述《XP1 (【Windows XP】)》之銘言:
: ZC
: 我於105年催促你,快辦理(脫離)
: 俗稱脫離,但【民法親屬編】裡面叫做「收養、過繼」
: 法律上的名詞,不是說當事人嗷嗷待哺。
: 這個收養或「過繼」,可以將你下體射出來的,元配的遺子,過到別人的名下
: 以後身分證,戶口名簿,都可以更改,那麼此人不再你的長男、長子。
: 連父親欄都可以改人了。
: 你阿卿嫂可以好好跟我談,我也樂意。你趕快出來辦一辦,我也樂意。
: 以達成脫離的目的。這是唯一的辦法了。
: 但按照律法,你不出面辦理,那JE本身自己無法辦理。
: 你、阿卿,可以去問問曾律師。 107年你不是請了曾律師? 你花了錢,沒有諮詢一番嗎?
: 白癡。 若沒有,你不可以上網搜尋【民法親屬編】嗎。 北七
: JE在105年催促你十餘次,簡訊、EMAIL都還在,沒有刪。你拖拖拉拉的不去辦。
: 回到溫州街,騙阿卿說,JE不想辦,JE不想脫離,JE要溫州街的財產。
: 我說,你一定會遭到報應的。你會有惡報。
: 你阿卿嫂也給我聽好了,JE 在國中三年級那一年,萌生了「脫離ZC」的想法
: 但很無奈,真的脫離不掉
: 妳20多年來這樣搞元配的遺孤,搞了這麼多年,妳要給出一個交代
: 倘若妳交代不出來,那就好笑了。 對方用「相同規格」的搞法,搞妳家那三個。
: 也連搞二十餘載。
: 這一個「相同規格的搞法」,107傳簡訊給ZC,明確嗆聲了。
: 「相同規格的搞法」前後強調了十餘次。
: ZC騙了曾律師、做筆錄也用騙的「JE想要殺害一家人」 笑死
: 現在已經111年,ZC要拖到幾時? 再不出面辦一辦
: 這種相同規格的搞法,很可能控制不住了
: 107年初鳴小啼,妳和ZC一干人等,已經氣成這樣
: 請了一個曾律師,你乾脆去請顧立雄比較快。
: ZC,我問你,你老母生妳,你是不是老畜牲、同性戀? 變態?
: 人家擺明了「很願意脫離,非常願意、從小的時候萌生過這個想法」
: 你拖拖拉拉的,要拖到哪一年? 再者,人家沒有要賴著你。
: 你牠媽是不是一條骯髒的老臭肉體老畜牲、老變態? 老GAY?
: JE跟你說,JE快要開工了。按耐不住了。
: 好話都說盡了。 105年說到現在,夠了。
: 接下來不說了。要直接動作了。
: 你牠媽同性戀、變態老畜牲、骯髒
: 不知羞恥
: ( 對,牠不是甚麼同性戀啦,只是一種表達。 牠拖拖拉拉的,會把一家子都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