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 孟

作者: XP1 (WindowsXP)   2022-12-19 21:15:05
我跟孟不熟。
但我知道他去高應大讀完碩士,
他之前是吳鳳技術學院,之後才去高應大。
我不認為他有這個能力來協調任何事。
我曾經在備忘錄寫到,孟會壞事。果然他會壞事。
例如,他會把當事人的想法,用他自己的想法來傳達
「JE好愛爸爸,JE不想脫離爸爸」
我跟他解釋過,【民法親屬編】,是確實無法任意脫離直系血親,
這條文拎的很清爽了、很明確的、很簡單的。沒有灰色、沒有爭議。
如果ZC自己不出來辦,任何人都沒辦法自己辦妥。
奇怪,你們花了錢,請曾律師,怎麼不去問問他呢?
錢白花了? 白癡
當我解釋之後,他轉給另一方就會成為:
「JE 好想爸爸、好喜歡爸爸、JE在反抗這個脫離、 JE不想脫離」
我不是我看不起他,他的程度相當於「高級職業學校」。
不是我對他的感慨或唏噓,我在陳述一個,物理事實。
舉個例子,109年我收到不起訴書的時候,我把這個情況告訴他。
他回了我ㄧ句「那台北他們還要上訴嗎」
他使用了上訴二字。
上訴,係指你不服ㄧ審判決,你提上訴。此乃發生於地院。
二審你仍不服,你提上訴。此乃發生於高院。
三審之後就沒有上訴了。最高院已經是最後一關了。
你在地檢署不起訴,就不會函送地院ㄧ審。
連一審都沒有,是要上訴個雕?
偵查體系、地檢署、檢察官。
審判體系、地方法院、法官。
這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司法體系。
假設你對不起訴,不服,你可以聲請再議,到高檢署。
何來上訴之有?
我告訴他「聲請再議」的時候,他糾正說,他說那是「申請」。
我差點沒把自己的頭拿去撞牆。
ㄕㄥ,有捲舌的聲,聲音的聲。聲請再議。
我與他交談的那段過程,我充分發現他的程度只有高級職業學校,的程度。
大約就像育達商職一樣。
我曾在備忘錄表示過,孟的做法。
我根據他對我所說的,來做轉達。
「我也是TSMC的工程師啊,我跟你弟弟一樣,我也是工程師」
「我要找他很容易、我可以跟他談啊」
「我可以幫你們談啊」
他很想位居一個仲介、協調、諮商、中間人、橋梁,的角色。
他想證明他是重要的、高階的、他也是ㄧ個TSMC,
他的態樣非常明顯。
我已經在備忘錄說過,他會壞事,不能成事。
他人不壞,他的心也不壞。但是他的腦子和我們的腦子有一點落差。
他想證明他和Martin一樣都是工程師。
他想證明他和ZC那種高階教授,是可以溝通、交談的。
他想證明他是重要的、中間人、橋梁。
不是,他不是。
他是吳鳳技術學院、高應大。
他只是想要擠身上去,證明些什麼。
他以為小烏龜是育達的,笑死。我敢說他不知道小烏龜的背景。
笑歪我的肛門。
我跟他解釋過【民法親屬編】,經過他的轉述之後,變成
「JE好愛爸爸,他不想脫離,他好渴望爸爸的肯定」
「他好想回到台北一家」 諸如此類,是他自己的滑稽。
我在跟他強調,【民法親屬編】強制的規範,不允許我去脫離。
而非我不願意脫離。其實我內心十分願意脫離,國中三年級的時候開始有這個想法。
但無奈,【民法親屬編】強制的不允許人們隨意這樣做。
我不知道他是智能有障礙,還是他很想當一個溫馨、高階的工程師和事佬。
他用他自己的方式在做轉述。
脫離是ㄧ俗稱。實際上,叫過「過繼」、「收養」。
要找到一個男人,願意收我,於是我過繼到他的名下。
收養也是法律名詞,並非指此人嗷嗷待哺。
過繼、收養,成為脫離原有直系血親的一個方式。
所以這不太容易,至少你得找到一個人願意「收」。
然後ZC也要出面同意。
有一個法定程序。
他以為小烏龜跟他一樣育達的。 笑死。
小烏龜從哪裡來? 怎麼來的? 什麼樣的背景? 我料想,他是不知道的。
他會壞事,不能成事。
他人不壞、心不壞。就是想證明些什麼。
我也希望ZC不要有【自戀型人格違常】
也不要自導自演,說人家不想脫離你。
你牠媽同性戀變態,不知老狗羞恥

阿卿若有了錯誤的訊息「JE想爭長男、想回台北、不想脫離」
阿卿有這款錯誤的訊息,她搞人不會停止的。她媽的搞了二十年了。
阿卿妳給我聽好了,我要跟妳一筆、一筆的算。
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這件事情上,孟只會壞事,他不能成事。
他會把重點放在,小烏龜好喜歡爸爸,好渴望父愛,他不想脫離。
他媽的是同性戀還是GAY。 哦,同性戀,就是GAY。不好意思。
還是戀父的臭變態?
我說一個抽象的話就是「人都會有屬於他自己的」
看起來很抽象。 我說明一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能力、都可以在外面有自己的世界。
除非你把那個人當成是育達的。
他弱智,他育達,的一切都是爸爸的,他依賴爸爸,喜歡爸爸。
肏你媽的白癡。
若要說脫離,那並不是氣話,那是ㄧ個平順的、正常的、非常好的事情。
脫離了,那阿卿嫂開心了,JE自己也放鬆了,也開心了。
這是ㄧ件好事。
跟夫妻離婚有所不同。 離婚很多在對立、對飭、某方不自願的狀態下,
例如老公想離婚,老婆不想離。反之,老婆想離,老公欲挽。
我們這個狀態不一樣。脫離乃是對大家都好。
放飛了,他就會在外面飛。
不自戀,不自信,不敢說能飛多高,至少能飛就可以了。
說句真實的物理狀態,小烏龜離開家裡已經滿30年了。
民國81年離開溫州街,今天是111年,快滿31年了。
在物理事實上,其實大家各自生活,長達30年。
走在路上,不一定可以認出對方。
搞不好擦肩而過都不知道。
105年約在台大,ZC一臉茫然的樣子。
他認不出來自己的兒子。
從任何一角度來看,脫離都是好事。
經過孟的一番交談之後,一切都變了。
他用他自己的方式來詮釋。
「他好愛爸爸,他好想證明他是優良的、優秀的、他好渴望回到爸爸懷抱」
白癡。
我是想證明,我明明是好的,為何阿卿嫂20年來散播說我是惡的、犯罪的、低階的。
這是我想證明的原因。我要跟她討公道。
而不是想要爭奪什麼長子,我好喜歡ZC哦,我好愛哦,你他媽白癡。
在他眼裡,別人是低階的智障。是不想脫離的、是低階的、靠爸的。
他是育達的,甚至,我看到他的履歷,他是吳鳳技術學院的。
他跟我們不同一個世界的人。
他想證明他可以仲介、協商、橋梁,他是高階的,是這件事的一個人物。
我再說一次,他會壞事,不會成事。
他有可能會引發明年我來一場 【癸卯專案】【九雷計畫】2.0
他用他的方式來做交涉,純屬他的自戀與渴望。他想當一個高階的、重要的中間人。
或許他覺得很溫馨,他在搓合。
他覺得他是好心。
但我們家狀況太特殊,搓合會發生不測。脈系不同,與一般家庭狀況迥異。
分開才是對的。
我已經說過,他會壞事。不要依他的。
一切都是當事人自己說才算。別人代說,會用別人自己的想法去詮釋。
會修改原先當事人的原意。
自負、自信。自以為好心、自以為重要。
他不知道他自己是誰。
他不知道小烏龜是誰。
上面這是一個抽象表達。
欸,他明明知道誰是小烏龜啊,兩人認識啊,怎麼說他不知道。
不,這是一個抽象的表達。
「他不知道他自己是誰,同時,他也不知道小烏龜是誰」
懂這個意思嗎。
他以為小烏龜跟他一樣是育達的。
笑歪我的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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