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禁帶外食入「皇家廳」 美麗新宏匯影城抗罰敗訴
新莊最大電影院「美麗新宏匯影城」因禁止消費者將外食攜入「皇家廳」,遭開罰2萬元
;業者雖提告請求撤罰,仍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2023/10/04 11:2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最大電影院「美麗新宏匯影城」,遭民眾檢舉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進入「皇家
廳」;但業者否認有逼消費者「禁帶外食」,不能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
開罰2萬元,決定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新北市政府的裁罰沒有問題,判業者敗訴
。
「美麗新宏匯影城」分為標準廳、皇家廳。去年2月14日有民眾檢舉業者禁止消費者將外
食攜入「皇家廳」,經新北市政府派員勘查,發現影廳確實有公告「全面禁止攜帶外食」
,因而認定業者違反電影片映演業所公告的「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
記載事項」,立即現場要求改正。
豈料,去年7月9日再度有民眾提出相同檢舉,指影城員工口頭告知不可攜帶外食進入「皇
家廳」,經新北市政府再度派員查驗,發現現場雖已無公告,不過員工確實以口頭方式告
知消費者禁帶外食,市府決定依規定對業者開罰2萬元。
業者不服,提告主張,全台電影院高達109間、910廳,其所經營的影城內,8個標準廳共
有1738個座位、4個皇家廳則有128個座位,皇家廳的空間設計完全比照餐館,菜單內容更
具有正規餐廳的規模。
而且皇家廳也會提供毛毯、絨布沙發,更可透過桌面下的服務鈴,由專人至座位上點餐、
帶位及送餐,並非由消費者購買(外食)後攜入,主打高規格尊榮服務的高格調餐飲消費
。
而這種輔以電影觀賞的複合式影廳的交易模式,能促進多元消費利益,消費者如果拒絕接
受,大可選擇標準廳,甚至到他處觀看電影。
何況,業者並無任何優勢經濟地位,能逼使消費者接受「皇家廳禁帶外食」,新北市政府
卻以公權力開罰2萬元,有違比例原則,應予撤銷。
北高行說明,消費行為雖然大多屬於「私」經濟行為,然而,現今商品、服務等多屬於大
量生產、販售或提供的經濟型態,若企業經營者假藉經濟上的優勢地位,損害消費者的權
益時,必定造成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受損,所以有必要藉由公權力加以監督,這也是就是消
費者保護相關法令之所以訂定罰則的理由。
合議庭進一步指出,業者經營的「皇家廳」因全面禁止攜帶外食而屢生消費爭議、被民檢
舉;而新北市政府並非一開始就決定開罰,是先要求改正,因業者未完全改正,才依規定
對開罰2萬元,這種作法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決定判業者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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