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ce0514 (五å)
2013-10-29 02:35:22針對偷渡條款於文章文字詮釋解釋相關界定範圍
真的要定出"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那就是百分百的文字獄
文字獄的討論風氣不是一個討論區應該有的規範
討論區的主體就是讓各種文章議題想法心得內容在合理的情況下能討論
板主的主觀判定仍然是需要存在的,不然就要走入上述的文字獄模式
我想這不是任何一位TOS板眾樂見的
目前針對偷渡文相關規範會修正為以下判定條款
h. 偷渡文者偷渡一項違規事項(抽卡/健檢/徵友)者,水桶7-14日
註:此條板規為,單篇文章為三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三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3人。
*另外 DSMAX文章,主因是"偷渡健檢",抽卡部分我們界定在警告範圍
也就是,在健檢文體的話,這篇文章不會被引用出偷渡條款處理
重點在於使用了[問題]文體
問題文體已經有修改文章標準格式為:
==================看完提醒後可用Ctrl+y整行刪除==================
小提醒:隊伍組成、卡關、不知道怎麼配牌請用健檢格式
==================看完提醒後可用Ctrl+y整行刪除==================
也作了充分的說明及解釋,他也有作刪除的動作
第一位推文的板友就友提醒有偷渡問題
文章也存在超過20分鐘不見有所改動
故當時才會直接引用當時的偷渡條款作罰則
若是還有不同意見 請提出 感謝
還有,不要說你想要文字獄.......
作者:
DJDao (Boki)
0000-00-00 00:00:00板主很難做 辛苦了 推
所以最後的判決僅能存在"偷渡健檢"而非"偷渡健檢+抽卡"
簡單來說 只要刀板主原判決沒有判定原PO偷渡抽卡文
兩點1.D大po那篇在新版規緩沖時間內劣也是在緩沖內
那麼這次判決一點問題都沒有 原PO的確是偷渡了健檢文
2.s大 當出有light抽卡那行 明顯與現在說法不同
當初那個劣不論如何都是有問題的 所以才會引來判決標準不一的說法
推解釋 但是我覺得不白紙黑字的寫出來又會有各種神偷渡而且都剛好在版規邊緣
文字獄是掌權者的主觀判斷,應該和有沒有明確規定無關
我覺得應該要增加一條 在限定時間內不修改文章也給與基本的處份
作者: bluelunakiss (藍月之吻) 0000-00-00 00:00:00
所以原本的罰則為什麼要改判?判了才發現反彈太大嗎?
作者: bluelunakiss (藍月之吻) 0000-00-00 00:00:00
那為什麼更改板規之前都不徵詢板友意見投票呢?
只有我發現回文的 #1IRKbBum 判例根本不是在講抽卡嗎??
希望版主找出一個 "偷渡抽卡" 的標準 別讓板友不敢發文以前幾篇公告看到的S版主的說法 這種自由心證方式和文字
並無什麼不同了 講白一點 根本就是看到"抽"這個字就高潮
作者: bluelunakiss (藍月之吻) 0000-00-00 00:00:00
樓上突破盲點了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分野就在版主自由心證 他想怎樣解釋就怎樣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這位版主最會的就是說些看似有道理 卻不著邊際的話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判決有爭議後 就先拖接著再慢找藉口 裝沒事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可是卻沒想過她的標準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而且也只用了他那奇怪的標準抓了一兩個替死鬼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其他有問題的沒被抓的 卻又當做沒看到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這種事情一再發生 能繼續當沒事 我也只能說真了不起
作者:
aydybuv (=.=)
0000-00-00 00:00:00所以某D有被N個人檢舉嗎? 為什麼刀這麼快?同一時期 甚至更之前偷渡的人你們有要處理嗎?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不愧是被桶的前輩,有見的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建議還是訂出施行細則比較好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我很同意版主對於違規的判定有心證的權力
作者: aus936936 (aus936) 0000-00-00 00:00:00
第三個健檢的健打錯了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但是心證的前提是要在進行違規要件檢定的過程中以及認定違規後的懲罰的輕重上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例如偷渡的要件為何?這是要讓所有人知道的
ToS果然已經是大版了,晉升大版必備要件: 鬥版主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更進一步來說 例如偷渡的要件是1.提到抽卡 2.提到之故意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在判定2的過程中 版主當然可以心證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再者 版規的用意是要讓發文者有一個可以遵循的標準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進而達到版面的清潔與方便閱讀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個人認為在健檢文中只是以一句話帶過抽到某張卡
作者:
acopika (acoaco)
0000-00-00 00:00:00推大版必經之路 鬥版主XD 雖然我也認為上次那個怪怪的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就被無限上綱成偷渡抽卡文是有過分解釋的嫌移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另外 雖然偷渡健檢並無爭議 但偷渡抽卡部分若是承認誤判
作者:
IronHand (å°èŠ±*)
0000-00-00 00:00:00那麼還是應該要請誤判的版主公開道歉
作者:
zkow5566 (廢文王5566)
0000-00-00 00:00:00因為很多小板版主都把板當自己個版管 人多了 這套當然行不通了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高高在上的版主大大 請您也把一b說清楚 究竟什麼是XX?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1HekA71e 作者被官方來信要求下架不算?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1IReGosC 不用桶? 還是您又要好心的去推文警告他呢?不要又在自由心證了好嗎?不然你就乾脆點寫出來什麼算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什麼不算啊 敢做不敢當 算什麼呢?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另外 誰說版規寫清楚就是文字獄呢?你應該檢討下為什麼你只寫得出文字獄般的版規吧?!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z尻也有玩神魔喔 可以加id嗎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非常不同意"定出"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就是百分百的文字獄"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文字獄是"人"造成的,個人用自己的理解去解釋別人的文字造成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非常不同意有太多"板主的主觀判定"。像昨天,是誰個人感覺"抽卡文太多",突然改版規要十抽!??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Ferscism 我看你比較自由心證什麼是文字獄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昨天沒有改板規阿 是板規裡給予版主視情況調整成期間10抽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他是去閉關練功 不是進水桶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再來 如果昨天那滿板的抽卡文不算太多 什麼算太多?只有牛王妖狐阿提加倍才算多嗎?
我再說一次 那個程式就算沒有 root後還是有很多方法
你那個東西早就破壞遊戲體驗 玩個遊戲連動手都懶我看你連呼吸吃飯都可以懶吧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三圍哥別再講下去了 會踩板規的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抽卡文有人喜歡看,看了開心,有人不喜歡覺得廢文。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但到底是什麼條件? 讓人可以"突然決定"馬上改成十抽才能發?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事實是3個月前投票結果 顯示大家還是可以接受5抽PO文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如果規定都要定死 漏洞就會百出 有在玩資安的都知道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的確,大家都可以接受5抽po文,這是投票決定的。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所以我才覺得版主可以突然覺得"今天抽卡文好多,改成十抽"這樣不合理阿 =口=這是哪種惡霸行為,今天說這樣多,明天沒空管版,改成20抽好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版規怎麼定的? 官方怎麼說的? 你怎麼解釋遊戲體驗?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昨天抽卡文暗加倍第一天就破百篇了 我真的好喜歡喔^^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不喜歡 可是我喜歡啊 也有另外很多人喜歡啊
作者:
zkow5566 (廢文王5566)
0000-00-00 00:00:00以前抽卡文還要投票 現在版友就廢的很乾脆 民主倒退?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只能說錯估了暗系和天蠍cd改短和爆乳的熱門程度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只是把自己的喜好套用在別人身上吧?
其實大家最反彈的是辦了投票,定了版規,卻因為管理麻煩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今天官方說的很清楚吧?你想爭什麼呢?
你喜歡就在那邊昭告天下你有用不當程式你出來讓人打臉打成這樣還不知羞恥 臉皮子彈都打不穿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可是版規就偏偏遇到那個就視而不見 怪誰呢?
去更改直接投票的結果,且沒經過另一次投票的獨裁訂定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同意andy3391,怎麼可以"隨便憑一己喜好決定現在改幾抽能po"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我不懂你氣什麼版規規定什麼就是什麼版規能規定我該怎麼玩嘛?
而不是假猩猩的假借尊重民意,又搞皇帝一言堂搞成私版獨裁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可是版規上有規定不能討論不當程式
那我也不懂你氣什麼 被水桶過跟坐過牢一樣比較大尾嗎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1HekA71e 官方都出來說話了 你想解釋什麼呢?
作者:
h891129 (襪曲)
0000-00-00 00:00:00就是做法不一的問題 跟什麼文字獄其實沒太大關係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原作也已經沒在板上發言了,桶是桶什麼?這個問題不就只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路上看到警察一直抓你開車沒綁安全帶 可是警察一直放過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有你一直在糾結,講一堆還是一樣炒冷飯而已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可是警察一直放過紅燈右轉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超速的 紅燈右轉的 你不會罵警察?而且是故意當沒看到喔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雖然當初投票結果是5抽 但限10抽+全禁的票數還是大於5抽
用個假設,今天選台北市長,不小心綠黨勝了,馬冏覺得管理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1IReGosC這邊新鮮的算沒事?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訂立加倍時段特殊限制 我不覺得有違反民意 算是都有考量到
麻煩,直接改由其他人當,把選舉結果當屁..你想天下不亂嗎?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意思是我犯法了 所以我不能舉發他人?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rehtie, 投票規則是什麼就是什麼,不要在那邊自己加總。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每一篇都要找出來 真是認真向上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好笑 你自己才是超速紅燈右轉酒駕那種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你要不要叫國民黨下台,因為民進黨+其他小黨票數合起來較多?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我有什麼好站不住腳的 都被那種無理的水桶給桶過了我不能舉發他人?不能懷疑這制度?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兩邊都有考量到 大多數時段還是5抽 這點還是有服從多數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哈 你們講的都針對我個人 可是哪個敢說我說的說錯了?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1IReGosC裡面又沒講到軟體,也沒講到小_手,看掉卡程式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好笑 你那叫無理的水桶 哪篇水桶有理了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那麼多,土法鍊鋼用ITOOLS之類的干外掛何事?官方有出來
服從在哪? 隨便更改投票出來的民意,就是假民意基礎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rehtie你是好版友,我也拜讀你很多好文。可是你現在在硬坳..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說ITOOLS是外掛?反正要照你上面定義,先舉一下那篇文章裡,有那個東西是被警告的再說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那你叫國民黨偶爾下台,每年一個月換民進黨+小黨執政?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說的很有理 不過也是凹的不是嗎?你看看我上篇被桶的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這樣叫兩邊都有考量到? 還是有服從多數?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再說,你自己有認過錯?承認踩過線嗎?每次看到的態度就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是可以用你的理由去解釋?
作者:
x076235 (Cloud)
0000-00-00 00:00:00投票是假的???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官方怎麼敢動apple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是標準行車違規被警察抓,說要開單給你就可以嗆說怎麼旁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好啦我硬凹我護航的很難看 你們去塞爆版主信箱吧 隨便你們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邊xx跟oo一樣違規,怎麼不一起抓一抓
有意見的不管怎麼解釋還是很多理由反駁 你們開心就好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為什麼要在這邊看到國民黨和民進黨啦Q__________Q
今天解套方法就是停止這臨時定的版規重新投票.大家沒話說
要改變投票結果,唯一方法是新的民意取代,而非獨裁訂定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對不起 我覺得這是個法治體系 只好舉這種例子 = =" 抱歉傷眼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要說我那態度也是沒錯啊 但是我說的也沒錯不是嗎?很明顯版規那樣定 那篇一定有觸版規 可是版主就裝死啊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今天大家不是要塞爆版主信箱,版主有在做事大家看的到。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今天文章都在那備齊了 版主裝沒看到 我舉發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Ferscism 沒判你討戰就不錯了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反而說我態度有問題? 這個也凹太大吧?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那種態度哪裡是有承認自己犯錯了?而且上面也講了原PO也
作者: xdsjohnson 0000-00-00 00:00:00
剛被LOL文字獄水桶 怒推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都沒出來發文了,現在講一堆是桶個鬼?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我討戰? 我只是找版主討個道理吧你覺得我討戰 我也覺得你討戰啊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只是這種"突然可依版主感覺決定現在幾抽ok", 真的是太獨裁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反正你那麼不爽板主針對你,執法又不公,那麻煩去申訴一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什麼叫多,什麼叫少,可以試著定義出來吧?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下,看哪個板主最G8擺爛就拉他一下,這樣比較快OK?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一天百篇叫多, ok那一天如果有百篇,版主可宣佈改成10抽20抽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別說版主XX小心被桶我也沒興趣拉版主下台 我只想看他如何回應我而已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畢竟這版版主做的讓我嘖嘖稱奇 我也蠻喜歡推個文質疑一下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總不能連推推文都桶我吧XDDDDD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怎麼回?你爬文不就知道了?已經有很明確答案的事,每次都一直出來 RAP不煩嗎?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我討你戰 可是我沒被公幹 你戰外掛 事實是你那篇被公幹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版規只有規定討戰的要被桶啊 被公幹沒事吧?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那麼傲嬌喜歡沒事就推文跟板主告白的話,麻煩請站內信好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嗎?路人ABC如我,沒興趣看你愛的爆爆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放心 你雖然覺得你討我戰 可是我覺得沒事啦 不會檢舉你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我只能說不爽不要看 沒人規定我不能質疑版主吧?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不然就把版規上再加上去“不可質疑版主”那我就會停了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0000-00-00 00:00:00謝謝你喔,傲嬌掛兄,你人真好,揪咪 >.^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沒人規定你不能質疑版主阿 要不要順便寄個信給轟哥?
作者:
acopika (acoaco)
0000-00-00 00:00:00火腿三明治跟漢堡那一個比較好吃?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不用客氣啊 我人本來就不錯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漢堡好吃
作者:
acopika (acoaco)
0000-00-00 00:00:00XD
作者:
chmin (June.)
0000-00-00 00:00:00樓上這幾位吵的太兇了 = ="" 討論正事嘛...不用管特定人仕..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那版主這幾日來的風波是不是不滿的人也該去版務那呢?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且同理 你不滿我 就去檢舉我啊 只是我不覺得我觸犯了版規用你的邏輯來說 你何必在這跟我你一言我一句呢?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不滿的寄信版主阿 版主回覆不滿意寄信小組長阿
作者:
luke2 (路克2)
0000-00-00 00:00:00原來是joke板崩潰哥啊 我還以為是神魔板瓜哥呢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原來是無法爽刷六封的魯哥啊 我還以為是神魔板數據哥呢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0000-00-00 00:00:00他就只有一個重點啊 我就是要拖其他人一起死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是啊 但是他們沒事我也拖不下水吧?
作者:
ll8833 (183)
0000-00-00 00:00:00看來大家早餐吃很飽 這裡好熱鬧
板主心中已有文字獄的審查尺度,何必明文寫出呢?(笑)拜託,板規除了規範板眾,同樣也是規範板主執行的界限板主今天不把界限明文出來,以後要怎麼判怎麼桶怎麼劣
都是板主說了算?這樣才是文字獄,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
神魔之塔試行個三天無板規版主赦免,看看板會亂成怎樣
各種戰文字獄 都笑了 事實上就是有偷渡嘛 爬出來幹嘛
樓上你敢打包票在有文字獄的板PO有意義文不會被劣退?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樓上認為什麼是完美的板規 歡迎提出來討論我認為完美的板規 要嘛真的就是文字獄 要嘛就是沒有板規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界限明文寫出來 就表示沒寫到的全部都是漏洞 你就慢慢補吧真的補完之後 你會發現跟文字獄沒有兩樣嘛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偷渡這條本身就是問題版規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規定不能偷渡搞一堆標題再來禁 天才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不然樓上打算如何?開放偷渡嗎?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建檢徵友抽卡放一篇 限制7天一篇不就好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一開放偷渡 就會有一堆人用[問題] 然後問「我剛剛抽一張卡這張卡有什麼用?」 或是「我手上有OOXX...這些卡 請大大幫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忙組隊」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到底那哪個版有偷渡這種版規
抽卡文突然提高下限,這點很讓人摸不著頭緒,---------抽卡文建議---------
可以在星期二總計星期一的抽卡文,如果超過100篇(舉例),星期二中午12點提高到十抽,因此類推,星期三總計星期二抽卡如又超過一百,再提高到15抽,限制只會高不會變低,然而下週一恢復五抽,星期二在重新統計,這樣不難吧?不然突然的提高就像是那些人所說的自由心證會讓人不認同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別的板有沒有這項板規關這裡啥事 板規本來就因地制宜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重點是設立抽卡文限制 就是為了防止洗版這樣毫無彈性的設計 星期一立刻洗了板 有辦法防治?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那單日卡片加倍 就讓他洗一整天嗎?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如果版主做的這麼好 那為什麼要改判決呢?
抱歉 rehtie板友所說的完美板規大概這個輩子都看不到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為什麼這麼多人質疑呢?
不過我可以討論建議好的板規好的板規必須考量到台灣人所應享有的各種自由所有限制應該以維護前述自由為前提 還要與時俱進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換做是你當版主 你就能把板管道毫無瑕疵嗎?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說是改判決 判決引用的違規理由也完全沒變 只有調整刑度
台灣人是講求人權的OK?就算板主是甚麼246也不例外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這是版主之前訂立板規的疏失 並不是版主引用板規錯誤
rehtie 或許我的想法不完美,但是我沒有參考別版的版規,你從何看出我參考別版的想法?你在激動什麼?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我說別的板是在回應evapala5的推文 不是你的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看有沒有人要查總版規 看這版如此沒言論自由有沒有違反摟 因地制宜也該有限度 不是你覺的版面亂就不給發 一篇文裡建檢抽卡徵友他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版規因該是要規範那種發2行打ㄏㄏ類似這種廢文行為才對吧 你不給偷渡那要人1天建檢1天徵友1天抽卡 你覺得這樣3篇版面更整潔嗎 連發個心得開頭說抽到什麼卡都可以開使說掰掰不送這什麼心態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他那種版規引用本來就跟文字獄沒兩樣 這個也好護航?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以那種標準討論東西被判引戰也是有可能的不是嗎?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整個版規就是錯誤方向 一堆人戶航 沒發現這幾天給噓質疑的聲音比以前多很多嗎
推eva大 不過一上ptt就看到上面戰的一塌糊塗0_0
作者: evapala5 0000-00-00 00:00:00
Bbs是一個自由討論空間你最好這樣搞版規
作者: rup (rup) 0000-00-00 00:00:00
賣雞排 暴米花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上面有稍微解釋一下當初文體的分類本意~請看完之後再分享一下想法 感謝 :)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PTTLaw板精華區有站規 如果e大有興趣的話 麻煩了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前面有板友也有發現,我找好久現在才找到....
作者:
acopika (acoaco)
0000-00-00 00:00:00可是你們一開始的版有文有'徵求好友'這個項目耶這樣的作法真的會讓人覺得是為了特定的人把徵友性質的東西全部砍光光
作者:
acopika (acoaco)
0000-00-00 00:00:00好吧 有補充說明給個推 可能時間久我忘了
作者:
acopika (acoaco)
0000-00-00 00:00:00雖然我還是覺得不合理 拿水量當做砍文體的基楚..那樣健檢與抽卡被砍之日也近了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真強 打了這麼多 我幫版主大大做個總結“八年遺毒 行政疏失 密切觀察 謝謝指教”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掛哥遺毒 抓人疏失 密切緊盯 謝謝指教”
R大你戰外掛哥歸戰外掛哥 但投票這邊的確是你引用失當
就決定總統是1-4執政黨 5-6在野黨 7小黨 這樣輪流當吧
板規訂立後如要增設特別條款 一要板友同意 二要條文清楚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再送你一個「司法不公 政治迫害」
法官也能自由心證 但不是自由決定我要安你什麼罪名啊
作者:
wu6wu6 (焦糖紅茶拿堤)
0000-00-00 00:00:00某F國文真棒 我說你真棒總可以吧你不會兇我吧Q____Q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你要舉總統當例子我也沒辦法 只好搬內閣制總理出來講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人家確實就是沒有人能在國會拿過半 就要乖乖組聯合內閣
作者:
asd778a (雞湯湯湯湯湯湯湯)
0000-00-00 00:00:00某F好棒棒~~超棒棒~~真棒棒>.^
你先冷靜一下 仔細思考一下為什麼板主的做法會引起反彈
你現在有點拿對外掛哥的氣發洩在想認真討論的板友身上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我認為這已經算是有接納大多數板眾的意見 投票結果顯示大多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你們也好棒棒啊 這個版就該這樣 多點鼓勵啊^^沒看到我現在都狂推版主嗎 雖然他總是對我的質疑視而不見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數版眾對於抽卡文洗版狀況並不滿意
#1Hzem67J (ToS) 當時投票結果就有說了 又不是這次才臨時由版主決定提高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這個版的版眾人都很棒 對邏輯不好的人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板規制定上版主本來就有彈性制定的權限 除非你認為每一條板規都要板友投票表決通過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0000-00-00 00:00:00也是很輕聲細語的引導 超棒的啦 XDDDDDD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我現在已經很冷靜了 我現在正在好好跟各位討論
對 板規中的確有規定達"洗板"程度則可由板主提高至10抽但是"洗板"是誰決定? 板主自由心證 這就算了 畢竟版主
也不會因為一頁都不到就說他洗板硬是提高但回到最初引發爭議的刀大判決 只是在文中提到抽卡
就在判決中判定偷渡抽卡文 你覺得這像話嗎?就是存在這種模糊地帶才會不斷激盪出衝突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唔 這一點我上面本文的解釋還不足嗎..?
作者:
asd778a (雞湯湯湯湯湯湯湯)
0000-00-00 00:00:00某些人理解能力不足 當然解釋就會不足了~某些人
作者: rup (rup) 0000-00-00 00:00:00
徵友的"需求"使用量大,但是影響範圍小,你也知道這是有功能的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focus asd778a ,語氣注意 ~
作者: rup (rup) 0000-00-00 00:00:00
為了管板改變使用方式無可厚非,那抽卡廢文呢,有功能嗎
我為什麼會提醒板主執行權力請務必謹慎呢? 因為板主發佈
作者: rup (rup) 0000-00-00 00:00:00
抽卡廢文都要投票決定去留,徵友/板友文你說廢就廢
公告的篇文章視同執行板主公權力 但你此文的解釋卻與刀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往上面一點,約10/29 04:04的推文那邊我有闡述過一次應該是那個樣子的狀況沒錯吧 o.o?
對 如果一開始就是那樣陳述判決 則對此的爭議就會消失
再來剩下的刑度爭議 也經版主解釋板規未及修訂而改判
只能說正因為版主辛苦 細節就更要注意 免得辛苦白費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0000-00-00 00:00:00ckknkaiya大 我給你推一個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0000-00-00 00:00:00板友文會廢而不廢抽卡文 其原因應該在於板友文違規次數太過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0000-00-00 00:00:00頻繁吧 拿文章價值來比較意義不大 有人喜歡發抽卡文或者看抽卡文的笑話 你能說他毫無意義嗎? 每個人觀點不同 很難作出比較,因為廢掉徵友文 所以部分板友會藉由板友文偷渡徵友文體 使得大量違規案件發生,這偷渡的界限與程度應該有個明確的規範,用概括條文實在難以服眾以及避免有心人士鑽條文漏洞
我還是有點不太明白,D犯規(Y)他該被罰(Y)板規太重(Y)
因為板規太重+不適用重新改版規(Y)那為什麼D會用到新版規去改判他犯的舊版規?
所以是特例,因為當初刀大發的公告說理當適用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麼理當適用....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請往上追 10/29 06:23推文那邊 有解釋過
噢噢看到了,所以像D大這種就是由板主自由心證的部分要不要考慮統一標準比較不會起爭議?
作者:
ice0514 (五å)
0000-00-00 00:00:00再往上追10/29 04:04推文部份 感謝 ....XDDD
作者:
s511320 (Tommy™)
0000-00-00 00:00:00禁止徵友文然後偷渡又違規 抽卡10抽以上才能發 搞得有些
作者:
s511320 (Tommy™)
0000-00-00 00:00:00版友都怕違規而不敢發了
作者:
soraka (索拉卡)
0000-00-00 00:00:00------------跪求正確的偷渡抽卡判例---------------------
作者:
weboau (那年夏天.燦爛耀眼)
0000-00-00 00:00:00怎麼做都有人反對的啦 那麼厲害怎麼不去當版主讓大家酸?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0000-00-00 00:00:00外掛哥還蠻會凹的 呵呵
作者:
aydybuv (=.=)
0000-00-00 00:00:00大決免錢 快放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