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lsol (亂風)
2013-12-26 12:55:13師沒收手機刪光《神魔》百卡
慘 影片上傳 網友心痛 律師:恐觸法
http://ppt.cc/VfDg 蘋果日報
【王煌忠╱台中報導】白目高中生考試玩手機線上遊戲《神魔之塔》,老師沒收手機後,
交給另名學生刪光提升功力的一百七十多張卡牌,至少要「練功」一百小時,刪卡牌影片
被po網瘋傳,有玩家留言:「這樣就刪掉,我看了都在滴血了!」律師表示,老師及刪遊
戲的學生都觸犯《刑法》,最重可處五年徒刑或罰款二十萬元。
《神魔之塔》是香港遊戲商瘋頭公司(Mad Head Limited)今年一月推出,是一款集寶石
消除和召喚獸收集的角色扮演手機遊戲,迄今全球已有九百萬人下載,其中七成玩家和營
收來自台灣。
僅剩最爛的史萊姆
《蘋果》昨收到十多名民眾投訴,網路上流傳兩段影片(http://goo.gl/5MPVBj、
http://goo.gl/Inr7LQ),是台中嶺東高中一名學生考試玩手機《神魔之塔》遭沒收,老
師卻將手機拿給其他學生刪除一百多張遊戲卡牌。影片中學生邊刪邊歡呼,快刪完時一名
學生還說:「他(應指手機機主)明天會瘋掉!」
玩家周先生表示,影片中被害學生的手機內有一百七十多張各種轉珠卡牌,包括非常稀有
的「萬魔之王」、「日狼」、「月狼」、「白金卡」等,四種卡牌每張市價近一千元,另
外還有十多張絕版卡牌,全被刪除到僅剩一張最爛的「史萊姆」卡牌。周先生說:「光是
被刪除的卡牌總價值近一萬元,估計玩家至少耗費一百小時才有辦法取得。」
律師李學鏞表示,學生刪卡牌觸犯《刑法》三百五十九條妨害電腦罪,及三百五十四條毀
損器物罪,最重可處五年徒刑或罰款二十萬元,老師在知情下讓學生刪除即為共同正犯、
觸犯法條相同,但兩罪都屬告訴乃論。
家長目前未提異議
嶺東高中學務主任呂紹紀昨證實,一名二年級學生周一考試時用手機玩《神魔之塔》被沒
收,導師拿到其他班級,有學生提議把遊戲刪掉,導師才將手機交給學生,沒想到惹出爭
議,已告知家長,學生及家長並未向校方提出異議,未來師生若需面對法律問題,校方會
協助處理。
神魔之塔小檔案
◎推出時間:2013 / 01 / 29
◎開發商:香港瘋頭公司(Mad Head Limited)
◎代言人:陳妍希
◎遊戲人數:全球下載突破900萬人次
◎下載系統:Android、iOS
◎遊戲簡介:遊戲結合卡牌、方塊消除、角色扮演三大元素,須在各領域逐一破關晉級,
利用各式卡牌可增加功力
資料來源:《蘋果》整理
作者:
TWeng (TWenG)
2013-02-26 12:56:00學生及家長並未向校方提出異議
作者:
cccman (雲月)
2013-02-26 12:57:00學生自己告就好了 不用通過家長吧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3-02-26 13:01:00這有點太超過了 可以沒收然後請家長來領回 擅自刪除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3-02-26 13:02:00這本來就不對 考試玩手機 看是要記過還是....
作者: windowdoor (湯阿門) 2013-02-26 13:02:00
新聞有說:家長認為上課玩手機本來就不對,不會對老師
作者:
rayba (rayba)
2013-02-26 13:02:00樓上真的活在現代嗎 ? 現在不管公私立 學生都是吃無敵星星
作者:
rayba (rayba)
2013-02-26 13:03:00家長身教很爛 一碼歸一碼 而不是教小孩用犯罪的手法對付犯罪
被記過會怎麼樣嗎 現在覺得以前為了怕記過當乖寶寶像個智障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03:00有這種家長也算是小孩的悲哀 就祈禱受害者的心理不會受傷
老師只能暫代保管 沒有無權更動裡面的資料 更別說交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3-02-26 13:03:00雖然記過不痛不癢拉 但是實際上罰則就是這樣
作者:
rayba (rayba)
2013-02-26 13:04:00還是家長會覺得 我女兒半夜在外面不回家被強姦是女兒不好 ?
由其他學生處分 太惡質了 上課&考試中用手機絕對不可
以 但是校有校規 考試時滑手機自然可以處罰記過一碼歸一碼 侵害別人的財產還當有趣 真無恥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06:00老實說現在都在講什麼恐龍法官 恐龍XXX 事實上最可怕的是恐龍家長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07:00根本就是二度加害自己的孩子 傻眼
作者:
Witting (Witting)
2013-02-26 13:08:00家裡有錢吧 反正又不只這個遊戲可以玩
作者:
angelio (Emilio)
2013-02-26 13:08:00100小時?啊是不用算練卡農肥的時間喔~ 這是好幾個日夜
家長就這樣放過也很糟糕 雖然自己小孩有錯在先 但是
是說兇手還笨到把犯罪過程完整錄下來PO網路....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10:00本來就沒說是老師刪的 重點是老師為什麼會讓他人碰手機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6 13:10:00奇怪 上課玩手機叫白目 刪人遊戲阿就不用加白目嗎
作者: QJP05l8 2013-02-26 13:11:00
這要一碼歸一碼啊 家長觀念很有問題
作者:
Witting (Witting)
2013-02-26 13:11:00搞不好小孩玩很兇家長看不下去但也管不動 趁這機會斷了
而且影片中聽刪卡學生們的對談 老師好像就在旁邊這樣還覺得老師沒有問題嗎?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12:00現在讓人氣憤的點又不是小孩玩得兇的問題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13:00問題是這樣的情況在學校幹起來很常見 然後卻無法處理
這如果要賠要賠多少顆魔法石XD 要是我就要求1千顆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3-02-26 13:13:00最該告的應該是老師,他在旁邊漠視過程發生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6 13:14:00阿 反正台灣奴性重 萬般皆下品 唯有讀書高 品德不重要
作者:
y90413 (paul)
2013-02-26 13:14:00再加上恐龍家長 就算是有錢人家的小孩你難保證他不會受傷?
作者: cjwgary (小摺) 2013-02-26 13:14:00
就算是想斷 還是可以告啊 又不是一定要把錢都給小孩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3-02-26 13:14:00但目前都偏向把焦點注重在刪卡的學生上
作者: cjwgary (小摺) 2013-02-26 13:15:00
拿到的錢給小孩買個大禮物之類的 安撫一下 還有剩
其實要賠上8591買個猛帳也不用幾千 刑責才是重點
作者: nathanone 2013-02-26 13:16:00
100小時?!評論的人到底有沒有玩過啊,說一百天都輕巧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3-02-26 13:19:00別人在吃麵一堆人喊燙 搞不好當事人根本不在意啊 又搞不好已經私了了呀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3-02-26 13:20:00我早就說過了 家長會不會挺是關鍵 現在擺明就是不挺那就沒啥好講的 不用整天說誰犯法 沒人要告是犯啥法??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3-02-26 13:21:00半年還沒過 謝謝指教 可以反悔喔
有沒有犯法跟要不要告也是兩回事很明顯就是犯法,只是沒有要告而已
作者:
xz15622 (蘇皮)
2013-02-26 13:27:00這樣子有一萬的台幣價格噢……?
作者:
F5 2013-02-26 13:29:00我是家長的話也不會異議 考試划手機根本白吃家長應該滿感謝老師的話~XD
作者: v9300087 2013-02-26 13:30:00
史萊姆:我吃了一封到三封的王 我超強 PS:最好告死他們
在這邊發個問 以前訓導主任沒收我psp 偷看裡面a片還通知家長,這樣算違法嗎?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3-02-26 13:46:00
我覺得神魔的安全性太差,不用密碼就可以直接登入
作者:
TWeng (TWenG)
2013-02-26 13:48:00一般手機遊戲都不用密碼吧,而且那應該不是現在的重點
作者: gchee (拉著提琴的弓箭手) 2013-02-26 13:55:00
考試滑手機太超過...我是家長也不會有異議==
作者:
drraujn (Hike)
2013-02-26 13:58:00這兩回事怎麼一堆人混著談??? 考試滑手機你給鴨蛋 沒收沒人有意見
是我就去告老師要它賠償五千顆魔法石加上五萬精神撫卹
可能題目太簡單,十分鐘就寫完滿分,剩下時間滑手機也還好.這我可以理解,
作者:
killer922 (可是我不喜歡吃苦瓜:()
2013-02-26 14:10:00考試滑手機是太超過 但不代表老師可以把沒收的手機再給別人用
作者:
killer922 (可是我不喜歡吃苦瓜:()
2013-02-26 14:11:00還是侵犯人家隱私直接做刪除的動作 跟是不是課堂上是兩碼子事....
作者:
laio 2013-02-26 14:26:00現在學校考試可以帶著手機喔?
作者:
g1409 (@.@)
2013-02-26 14:27:00一件事歸一件事 難道有人闖紅燈你就加油門去撞他?
作者: zhaosonne 2013-02-26 14:41:00
20萬可以抽幾次?
作者: singtodie (生為歌唱) 2013-02-26 14:47:00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未成年人有意思能力即得告訴。
作者: singtodie (生為歌唱) 2013-02-26 14:48:00
刑事訴訟法並無被害人非有行為能力不得告訴之規定
作者:
F5 2013-02-26 14:59:00未成年有錢找律師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3-02-26 15:06:00這種案子哪需要找律師 證據加害者都自己提供了 呵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3-02-26 15:42:00就算考試作弊也沒觸犯到刑法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3-02-26 15:53:00
找檢察官就好了啊,檢察官幫你提告還免費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3-02-26 15:54:00
只是不知道要搞多久而已
很多老師都知道只要把父母搞定,小孩子就沒轍,除非遇到很疼小孩子那種
作者:
shawnisi (shawnisi)
2013-02-26 16:53:00老師可是在旁邊目睹噢!
作者:
sexydada (想吃甚麼問香蕉)
2013-02-26 19:11:00天上掉下的禮物不撿?
保管責任 其他學生擅自變更其資料 搞不好還涉及個人隱私(對話紀錄)
作者:
smik (xx)
2013-02-26 22:42:00想當年打個rpg被蓋記錄都會動手打人了,更不用提今天發生這事
作者:
ufxyswsp (ufxyswsp)
2013-02-27 01:37:00我看寫這報導的也是白目 根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