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4-01-24 18:01:15※ 引述《jerry11006 (憲哥)》之銘言:
: 抱歉,讓我來說明一下原委吧。
: 這張是原始圖
: http://ppt.cc/SqMY
: 因為 kevinjkckung 認為傷害不實,所以計算傷害
: 但卻誤用錯誤傷害,且未考慮強化珠、防禦及屬性加成,
: 造成計算結果差距過大,認定本人使用非法。
: 該篇回文中,一樓網友lp2348推文表示:
: "
: 推 lp2348:○○○:我玩神魔沒人覺得科學的 哈哈作弊不科學 01/21 23:34
: 其中 ○○○ 為本人真實姓名
: "
: 且idow、lp2348及kevinjkckung三位板友在新的證據顯示本人非使用作弊程式後,
依然持續出於散佈於眾之意圖,以推文發表散佈文字之方式,
http://tinyurl.com/l7gbubc
首先這是第一篇澄清文
Wed Jan 22 00:30:50 2014
時間是在我21日推文之後
然後這篇也沒澄清
內容只有打出自己也不會算
然後8C四百萬也沒澄清到6C五百萬
http://tinyurl.com/p7lk8gb
這是第二篇澄清文
twc94 Wed Jan 22 01:19:23 2014
時間更晚,然後可以看看下面我的推文
也沒有依然持續散布於眾作弊的任何字眼
: 指摘傳述『本人使用不法』,足以毀損本人名譽,核屬構成刑法第301條誹謗罪。
: 其中因idow乃遭kevinjkckung所撰文章誤導所致,本人不予追究。
: 但因lp2348直指本人之真實姓名,有觸犯個資法之虞,且多次推文直指本人使用不法,
你第一篇文章自砍庫存頁面也找不到但還是能從k的文章看到原文
但你的文章自己列出的網址就是你的本人真實姓名的FB
我複製的也是你影片自己打出來的東西
我承認第一篇再沒證實情況就引用錯誤的資訊懷疑作弊
但第二篇正確的算法出來之後並沒有繼續說任何作弊的字眼
: 嚴重損及本人之信譽,故本人私信要求lp2348及kevinjkckung三日內公開道歉。
: 又lp2348網友收到本人信件後,竟將暱稱改寫成《弱哥~要告就快~》,
: 本人業已給予lp2348協商洽談之機會,lp2348不予珍惜,實令人痛心。
商談的意思,寄信然後信件內容完全沒有提到針對我所說的任何一個推文
內容只有k的計算公式錯誤然後引用錯誤的資訊誹謗
但信件內除了請lp2348三日內道歉不然就法院見
我是不知道這樣是要商談甚麼?
: "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lp2348 (弱哥~要告就快~) 《經濟狀況》普通
的確我第一次推文是出言不慎被告當然活該(這邊真的是我口不擇言)
但對於被認為新事證出來散布使用作弊意圖這點抱持懷疑
吃單子上法庭我當然認了
: 《登入次數》233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43 篇 (劣:0)
: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1/24/2014 12:46:29 Fri 《上次故鄉》123.240.64.147
: "
: 以下附上正確傷害
: "
: 4640×6倍隊長×2.25(6COM)×N(轉珠)×7.5(水龍使+屬性) – 16800(防)=5409390
: N=11.55
: 其中N = (暗總珠數+暗COM數+強化石×0.6)×0.25
: 暗總珠數=37 強珠數原有4 轉珠後創造1+1+1 共有7
: 11.55=(37×0.25+5×0.25+7×0.15)
: 11.55=11.55
: 以此正確公式計算之,分毫不差。
: "
: 其中kevinjkckung因已公開道歉,還本人清白,本人不予追究。
: 以上,請各板友謹言慎行,希望能藉此事件以于警惕。
: 祝各界板友新年快樂 研希快快入手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1-24 18:03:00他列的網址就是他真實fb的話 , 吃單子也不用怕啦
作者:
aydybuv (=.=)
2014-01-24 18:05:00想看商談的信件內容
作者: ruza (新生活) 2014-01-24 18:06:00
公佈信件就有事了,別逗了大哥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11:00趕快高調齁齁~~~~~~~~~~~~~~~今夜不孤單
作者:
maple205 (艾瑞克)
2014-01-24 18:13:00快備份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15:00良心建議 道歉吧 現在應該還不晚 本土天王還在線上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4-01-24 18:15:00看完整文 只有一個感覺 : 不X告歐呀 ...
作者:
vladof (009)
2014-01-24 18:16:00祝你新年快樂 紅包發到手軟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4-01-24 18:17:00老闆 雞排要切不要辣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1-24 18:17:00懇請原PO告一下吧 反正他想跑一下法院
好阿 那你覺得你沒對 就給他告啊 ~~~~你覺得你對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19:00這你就錯了 他的名字確實是可以找到的
作者:
Darksto (Mr. D/C)
2014-01-24 18:19:00棒棒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0:00有人爆藝人的卦 名子都還會稍微修飾 但你卻直接打全名
你用人家的名字 講人家沒講過的話 還說自己沒錯???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1:00況且你打的那句話 他並沒說過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3:00是在說不科學那段...
作者:
lddgsb (南)
2014-01-24 18:24:00管不好嘴巴,被告活該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4:00你就先說他作弊 這樣實屬不對
然後這邊辯解也沒用 原PO就直接告下去在法院解釋就好了
如果"作弊不科學" 不是他講的 是你講的 不就是你在說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4-01-24 18:26:00我知道你超無辜der , 拍拍拍 拍拍拍 啪啪啪 秀秀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6:00不是這意思 大家都知道作弊不科學是你的想法
作者:
vladof (009)
2014-01-24 18:27:00各位別爭了 釣魚看不出來嗎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7:00問題就在於 你還沒確定 就將你認為憲哥作弊這句打出來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29:00所以最後還是建議 道個歉並不丟臉 本土天王還在線上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1-24 18:30:00大家開開心心討論就好 怎麼連遊戲版都會有這種事件發生
反正原po說被告也認了 也沒有要改變想法的打算 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k220914 2014-01-24 18:33:00
2告了再說啊!你在怕什麼?互相跑法院比誰閒而已。
人家就算不告你洩漏個資 光告你妨害名譽+公然侮辱 就夠了zzzZZZ
作者: abcdppp2000 (阿小喬) 2014-01-24 18:35:00
錯了道歉很難?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24 18:38:00這種人就算了 直接法律途徑解決就好
作者:
zarsar (拉薩)
2014-01-24 18:41:00跑一下法院 反正沒什麼嘛 加油
不管他要告你什麼你都承認某部分你自己有錯不是?那說一句對不起這樣很困難嗎?
作者:
x076235 (Cloud)
2014-01-24 18:47:00推...
作者:
p78324 (這就是哥)
2014-01-24 18:48:00推推 就是有人喜歡對號入座 暱稱100%告不了^_^
作者:
p78324 (這就是哥)
2014-01-24 18:49:00疑似使用 毀謗個頭
其實光你上面承認你自己部份有錯 他就立於不敗之地了剩下的你硬凹 你覺得你還會贏嗎
作者:
Realism (Peter)
2014-01-24 18:54:00你第一次犯的的錯道歉了嗎?扯那麼多幹嘛
八卦板就有好幾個因為愛在暱稱亂罵人而被告的 還說告不了zzzzzzZZZZZ
沒關係那麼嘴硬 等你上法院的時候真想看你還凹不凹的了
作者:
beartim (蓓兒狼~~~)
2014-01-24 19:04:00這次告不告的成也不是重點 這態度真的是蠻丟臉的
作者: cruel3535 2014-01-24 19:06:00
看你這種回應 真的很難過
作者:
cccman (雲月)
2014-01-24 19:07:00那就乖乖吃單子吧 GG
作者:
p78324 (這就是哥)
2014-01-24 19:07:00罵也是有技巧的r 動腦啊
作者: hitomi7636 (哎呀,人家好害羞>/////<) 2014-01-24 19:07:00
跟小朋友沒兩樣,你收到單子就會道歉了
作者:
molopo (mmm)
2014-01-24 19:19:00錯了就快認錯..真心道個歉相信大家都會原諒你的.加油
作者:
Darksto (Mr. D/C)
2014-01-24 19:20:00安安
作者:
p78324 (這就是哥)
2014-01-24 19:22:00就是開不了口讓他知道簡單一句我愛你
作者:
cccman (雲月)
2014-01-24 19:25:00會回這篇不就是會怕想來討拍拍
作者: a110002211 (藍藍不路!) 2014-01-24 19:25:00
你以為網路上發言不用負責任嗎?
作者: tejas (星光駱駝隊) 2014-01-24 19:31:00
既然你不覺得有問題 就讓法官決定囉 個資法恐怕是跑不掉的
作者:
loveenvy (James)
2014-01-24 19:35:00有需要,跟法官解釋就好,在這邊說那麼多有用嗎?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4-01-24 19:35:00快去找古美門
看到這態度只能跟你說:加強小朋友、勇敢吃下人生第一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4-01-24 19:37:00不用噓了啦 反正有人要接單了 看看接單之後變成什麼嘴臉到時候我一定轉joke ㄏㄏ 被劣也沒在怕的
作者:
ice0514 (五å)
2014-01-24 19:44:00私人事務,請私下協商避免使用公眾版面 本串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