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內容:
z-20-1-38
38. ◇ [實況] 聽說討罰站要來了(吃飯收
推 qq1030: 想成為名人? 就多想幾個口號然後多互捧阿.. 04/05 20:37
→ qq1030: 還能被列入本版各時期活躍ID呢 04/05 20:38
→ qq1030: 錯囉 名人就是尊爵不凡 被桶開分身PO文你看有誰去檢舉 04/05 20:43
→ qq1030: 置底平常嫉小惡如大仇 遇到某些人怎都學會轉彎了 04/05 20:44
→ garfunkel: 門檻不一樣啊。只要有一張嘴就可以參加慈善鬥人大賽 04/05 21:28
→ watasiku: 沒__能正常推發文,只好四處亂放槍酸酸,可見其本質ww 04/05 21:35
推 wlkb0000: 名人當然跟一般人一樣啊,也很容易悲憤的XD 04/05 20:40
推 wlkb0000: 正常討論遊戲看不到個人影,鬥人的時候就急急護法現身了 04/05 21:26
→ wlkb0000: XD 04/05 21:26
→ passbyks: 汁冥哀滴真好 04/05 20:42
噓 strayfeather: 看來名人也跟一般人一樣啊ˊ_>ˋ 半斤八兩 04/05 20:28
噓 strayfeather: 然後在po一些炫卡文 就儼然很強 04/05 20:39
→ strayfeather: 藍奇都能分身po文了 04/05 20:43
噓 ashon: 顆顆,平常某些人都不會說話遇到某些事倒是挺會帶風向的 04/05 20:50
推 cowgun5566: 這些號稱的知名id 跟板上的小00 很明顯就是看板亂源 04/05 20:52
→ cowgun5566: 地下版主 04/05 20:53
→ cowgun5566: 之前還想鬥掉某j版主呢 呵 04/05 20:53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五.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或同時多篇嚴重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或單篇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
,一回水桶公告或多一篇文章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或多兩篇文章則為四倍
該次水桶之時間。同理公告三回或三篇文章之水桶,則為八倍。
註:警告兩支併入七天水桶
#1JTrW9nF (ToS)
#1JyqcxUf (ToS)
#1JPwBUbW (ToS)
判決:
wlkb0000,watasiku,garfunkel
passbyks,cowgun5566
以上水桶七日
ashon,strayfeather,qq1030
累犯加重為14日
以上推文之互酸、互相影射雖程度輕微
未達群嘲、人身攻擊等標準
但
本案以"吵架"論,但凡參與者一律水桶七日
判決說明:
由於此類紛亂歷來已久
過往板主群大多從輕處理,但情況一直不見改善
故往後將從嚴審視和處理
以"小OO"、"置底那群"、"知名ID"、"汁冥哀低" 等不特定人士統稱
易造成板上糾紛
爾後再有此情形產生糾紛一律全部參予者以吵架論處
任何人之行為可受公評但不是遊戲內容,基本上不歡迎
板務請對板主提出
對"個人"有意見也請明說
但吵架無共識最後互相檢舉則一律進桶
這邊是遊戲討論板,不是人格行為言論檢視板
Murmur: 既然柔性處理沒辦法改善,只好改變做法了
Murmur2:阿每次吵架吵一吵還不是變成板主坦..
直接來逗板主阿 阿阿阿阿 (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