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內容:
#1LEGyl7R (ToS) [ptt.cc] [公告] watchr 水桶改判
噓 sad010: 人家是知名id耶 04/24 12:24
#1JMg2XQP (ToS) [ptt.cc] [公告] 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
→ sad010: 同Ste大 完全不覺得"知名id"不是故意為之 04/24 12:25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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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8uztFF (ToS)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改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8393847.A.3C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7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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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宣導避免有此 "以偏概全" "以少數人之行為去攻擊、評斷某群體" 之行為引戰
判決:
若認為判決有所不妥當之處,歡迎指教、討論。
討論案件應 "就事論事" 避免因人設事
就事情討論,可以大大方方的寫出watchr的ID,
此處使用"知名ID"來以偏概全,可能致使爭吵
雖本次未引起爭吵
板主認為 應屬用詞不當 認為案件有所不妥想表達不滿
但這表達方式有越線引戰的問題
故
酌情輕判警告一次
望您以後稍微注意一下,避免沒有表達到自己想提的問題點
之後發生無心引戰卻野火燒不盡的情況
註:本案於4/27受理檢舉,至今才處理 動作稍慢..
另,還有疑問歡迎此篇底下提問,趁我這兩天有點空檔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