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Lw5iaH4 (ToS) [ptt.cc] Fw: [新聞] 【獨家】《刀塔》遭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41291044.A.44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53222 ! 9/03 YOPOYOPO 轉 [新聞] 【獨家】《刀塔》遭告抄襲 牽拖神魔也
→ bluelamb: 每次專門轉貼這種新聞來專版真是辛苦了 09/03 22:39
不辛苦,除非你覺得這種新聞與神魔無關,或版規有說不得貼新聞,老子就刪。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二. 違反以下板規,最低警告處分,嚴重者水桶7天
f. 轉錄他板文章者,請刪除他板推文內容,僅擷取保留文章重點。
若討論主體為推文內容時可留下
三. 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水桶期得依規定四倍+退文
任意板規累犯且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永久水桶+退文
判決:
主要判例依據
┌─────────────────────────────────────┐
│ 文章代碼(AID): #1L4yNbP2 (ToS) [ptt.cc] [公告] YOPOYOPO 水桶七日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7359205.A.642.html │
└─────────────────────────────────────┘
● 1 m 4 3/26 ice0514 □ [公告] YOPOYOPO 水桶七日
爾後 此ID再有類似行徑將視為鬧板、蓄意違規
※對於轉錄文章將另行訂立板規避免類似情事
同ID、類似行徑,板規甚至也為此行為特地修正過,
但顯然YOPOYOPO板友並不懂得尊重其他板眾、以及板規,
轉錄文章時仍然執意要保留推文部分,故板務認定有刻意引發筆戰之情事。
引戰、鬧板 28天+退文
累犯 2倍
蓄意違規 4倍
YOPOYOPO 水桶224天+退文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4-09-03 23:30:00培姊我要
轉新聞ok阿!是他轉的新聞除了關鍵字神魔跟遊戲沒啥關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5-09-03 23:42:00除了神魔兩字有關TOS 其他都無關 而且是引戰新聞
= =再說那篇當事人是刀塔的 轉去刀塔還比較好一點
現在已經有部份看板的版規有寫 文章不能連推文一起轉..
作者: zinstar 2015-09-03 23:49:00
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