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oniccsie 水桶56天、a0925846 水桶7天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10-13 17:51:30
違規內容: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看板 ToS
標題 [問題] 中文伺服器掛掉
時間 Thu Oct 8 22:56:4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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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伺服器掛掉會不會是…
mh覺得這次加構贊助的人太少了而想要延長時間?
這次的新卡除了暗雷小一點外其他都是雷
光更是大雷…………
誰會想贊助?
不是萌卡玩家就會買單好嗎?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5-10-13 17:57:00
56不能亡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小書僮)   2015-10-13 18:37:00
首噓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18:55:00
可以請問一下四次被桶,下一次直接永桶的依據從何而來嗎?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0-13 18:58:00
任意板規累犯且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永久水桶+退文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19:02:00
他這次內文空泛 上次是錯誤資訊兩次 引戰一次w板主講的是再有第五次 你講的是累犯 似乎沒有交集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5-10-13 19:03:00
累犯是只要觸犯版規都算吧...沒有一定要同一條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19:04:00
是嗎 那板規第三條累犯跟第五條多次觸犯板規為何要分開講?w板主算的第四次被捅 就是建基於多次觸犯板規不是嗎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0-13 19:10:00
qq1030的意思應該是 為何第五次永桶 不是第四次 第六次是這樣嗎?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5-10-13 19:12:00
在版上找永久水桶的記錄 好像也有一個是累計5犯就永久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19:15:00
不是問第幾次 是問為何有累計多次就變永桶的口頭規定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5-10-13 19:28:00
為什麼qq1030總是在這種時候才會出現
作者: devsai01 (獄兔)   2015-10-13 19:28:00
因為正義總是遲來啊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5-10-13 19:30:00
板規比遊戲好玩,盡頭了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5-10-13 19:38:00
可能 qq1030的本尊下一次就是違規第五次了吧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19:40:00
在此公告底下哪裡講得不對請指教 討論我本人沒什麼意義
作者: jopanpan (論壇駭客)   2015-10-13 19:46:00
意義是XX
作者: kevio (成仔)   2015-10-13 19:50:00
momoWade: 任意板規累犯且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永久水桶+退這不就說明了嗎??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20:10:00
看完回覆 解讀是犯板規N次會被列為不歡迎 目前N=5 感謝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10-13 20:32:00
沒啊,因為最古老板規是寫四次永桶只是為了提防有人認為這樣就有免死金牌硬要一直犯板規,才會有另外一條可直接永桶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10-13 20:57:00
N=5是你的解讀,不是板主方的意思,謝謝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5-10-13 21:11:00
我也不懂遊戲討論板從來不參與遊戲討論只檢視板主有什麼意義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21:12:00
你引用PZ的判例 說雖然彼此尺度不同 但對於屢犯板規者態度是一致的 都是第五次 以你的意思跟此次判例的作為說你目前N=5 好像不為過@gar 我每一篇文章討論都有在看 你所謂參與是指?想把板規問清楚就叫檢視板主? 這帽子還真不小還是說沒在此板發言討論遊戲的就沒資格詢問板規事宜?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0-13 21:22:00
感覺qq1030沒針對版主 只是想搞清楚線在哪裡可是我覺得 有時候線不能講太清楚 不然會被有心人玩
作者: tomoti (官)   2015-10-13 21:24:00
惡意累犯就2次就有一腳踏在永久水桶裡了,剩下看誰推它進去剩下就尺度每人認定的尺度問題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10-13 21:31:00
的確不針對 今天就算最屌的板主發文 我也會(小聲)問阿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5-10-13 21:40:00
大家晚安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5-10-13 22:15:00
你們怎麼這麼好上鉤啊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10-13 22:35:00
P板主都講了那段,你還要執意的界定n=5,我也沒辦法囉態度一致指的是屢次觸犯板規會永桶,裁量尺度不盡相同所以N不是定值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0-13 22:44:00
主官裁量權(蓋章)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5-10-14 20:52:00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去探討N是多少理論上是可以寫成論文發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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