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內容:
作者 TQTa ( ) 看板 ToS
標題 [閒聊] 討伐戰的靈魂
時間 Tue Dec 1 15:08: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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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用了十條戰靈打,
可是獎賞還沒出現靈魂的,
全部都是尾王 靈魂石 跟雛鳥,
有人也是嗎?
想說要賺靈魂的,
早知道省石頭打靈魂日就好orz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l. 本板禁止感覺文(即特定類型機率相關討論文),詳見註一
五.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或同時多篇嚴重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或單篇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
,一回水桶公告或多一篇文章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或多兩篇文章則為四倍
該次水桶之時間。同理公告三回或三篇文章之水桶,則為八倍。
1 m 2 1/27 s91812 □ [公告] long99、BeNative、TQTa水桶14日
2 m52 4/27 jerry11006 □ [公告] TQTa 水桶14日
> 3 m 4 9/12 rehtie □ [公告] TQTa ksten1688水桶
判決:
機率相關文章,請補上詳細之實測和統計資料(ex:場次數目截圖、獎賞清單截圖)
念在討伐戰獎賞判定上,給予警告一次
但是
累犯 三次:8倍 → 28天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5-12-01 21:44:00首噓
作者: sy20 2015-12-01 21:44:00
你誰啊,亂夭吉
這篇他沒有提到機率 只是閒聊 然後問大家情況不需要桶吧
這感覺需要水桶的機率很低....那抽卡 抱怨的應該也能捅了....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1 22:07:00發公告不用吻過我嗎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5-12-01 22:08:00是警告一次啊
3.文章提及但重點非此機率者。此項由板主認定排除條款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09:00抽卡文有抽卡文規範,直接發閒聊抱怨抽卡機率當然就捅啊
他這只是閒聊自己都沒有打到魂 早知道就改吃石刷靈魂之日而不是刷這個來賺魂了就我看這沒有問題啊 純就刷魂 靈魂之日是比較好阿他也沒有罵MH機率調低 或是叫大家不要刷
警告通常不是等於緩刑 緩刑應該是以後犯罪再加進去阿
建議把累犯的那幾篇附上來 之前的水桶公告都會附哪幾篇累犯 所以已經累犯幾次了 這樣
可是這連警告都沒必要吧 不覺得他是故意的這樣就要以累犯桶28天覺得太過
欸等一下 原來有附喔 那就沒問題了這版的累犯條款很可怕 這點是真的滿麻煩的我絕得可以討論累犯條款處理會不會太嚴格
覺得不是故意+1 警告合適 比較雖洨的地方就是在被累犯增傷了....
這裡的累犯就是這樣算的,所以警告變28天沒什麼問題
如果這樣就直接桶28天 那不就喪失"警告"的意義了!?
警告的意義就是讓他從56天減成28天至於之前累犯所累積的倍率也是該使用者自己造成的吧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5-12-01 22:20:00警告=0.5次水桶1次7天 累犯變56天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21:00這累犯條款真的不用稍微修正嗎?這滿可怕的耶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22:000.5*8,7*4就是28天啦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24:002支警告併7天水桶啊
我沒看到阿 誰說在詭辯兩隻警告並7天沒問題 可是板規並沒有寫1警告=0.5次水桶 這意義完全不同啊!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26:00你思考方向錯了 計算無誤阿 2次合算7天 他共有8倍0.5阿
作者:
jayjen (愛情越釀越香醇)
2015-12-01 22:30:00新官上任三把火XDDDD
這次判決警告一次但累犯八倍=8次警告=4*(2次警告)=4*7=28天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31:00新官上任三水桶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31:00你的理論原則上沒錯 但以管理層來看 往例是這樣判的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32:001支警告加倍會不會變2支警告?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33:00啊,MH的機率加倍都是約1.3~1.5,所以板上也要比照辦理是嗎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33:00你論點絕對站得住腳 但是PTT往往都是看過往判例來判決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33:00那警告的累犯怎麼算?
既然寫了板規 就要按照板規寫的判阿 自己延伸不對吧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1 22:34:00不覺得算法有誤, 只覺得是板規被抓到語病(算式上的)
怎麼算? 板規沒寫啊 "警告"的意義就是在給一次機會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36:00那請問藍洋大大,如果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被水桶七天怎算?^累犯加倍怎麼算?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1 22:37:00不覺得要修, 解釋問題而已 就是個語病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37:00先問專業的板規抓漏專家藍洋大大才不會到時候修又漏洋
個人覺得 禁止感覺文 有點變相歧視非石油玩家 因為只有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39:00覺得有點酸味了...囧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40:00那提出建議嘛,你以為每個人都柯P逆 (誒?
版主何不在長天期關卡時置底抱怨文 減少誤觸水桶的玩家
你要酸人前可以先看看人家是在找碴 還是只是想讓這版更好?
作者:
jygger (Jygger)
2015-12-01 22:41:00看了累犯桶文只能說不意外了..發文很隨性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42:00我還在等qq出來坦,丟問題給版主,也是要有點具體建議的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5-12-01 22:43:00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43:00方吉我愛你<3
如果不能指出我上面論點哪裡有誤 只是在那酸啥抓漏這樣酸人就很有建設性?我無疑針對任何人 只是針對這件事認為這樣判不對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45:00有戰液了 塊淘R 不過我支持應該要註解一下遊戲方式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46:00那以後感覺文也可以規避版規囉,反正只要最多踩到警告就不痛不癢,嘻嘻
板規有語病,但這樣判沒不對,會找時間修改板規文字我的看法啦
作者:
abc0015 (怪頭)
2015-12-01 22:47:00恩 很久沒有這麼熱鬧惹 ㄝㄝ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47:00西西栖栖嘻嘻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47:00不知道你幫原PO從無罪辯護變成不該以累犯判的轉捩點在哪?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1 22:47:00其實我也累犯多, 以後都玩警告好了A3A以後被水桶我要出500請辯護律師
手錶 這篇判警告 跟 警告累積兩次才能算水桶倍率是兩件事 並不是說啥感覺文判警告就能規避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48:00摸摸猥你給我去收頭,現在一堆95%看了就煩快點收啦
如果真要我對這個判決雞蛋裡挑骨頭的話,我應該會直接桶而非給警告吧XD
作者:
abc0015 (怪頭)
2015-12-01 22:49:00我可以幫你辯護 讓是你直接變永桶 一勞永逸 !!!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49:00每次都踩警告都不用桶了喔,誰跟你兩次才要桶,邏輯在哪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50:00跟感覺文沒有絕對關聯啊,但是空泛和感覺文是最常"誤觸"的項目大家都知道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1 22:50:00如果原PO第一次是警告,中間被桶兩次,這次判警告要幾天?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50:00D2沒謎團啦 很崩潰 我不想收頭 吃力不討好 那個給不吃石的收就好
作者:
abc0015 (怪頭)
2015-12-01 22:51:00不是才開沒幾天 你就在講謎團=.= 不要這麼認真好嗎XD
znmkhxrw 你應該500分開來請生物跟英文老師wwww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2:52:00現在我想"誤觸"的話我只要踩到判警告的模糊地帶就不會被追究累犯,更不會被捅(如果沒前科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1 22:53:00被80, 傷心難過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54:00我的話 第一次警告 中間被桶兩次 那就是0.5*2*4阿
反正以往的累犯或者寒暑假條款加倍就是如此,判決沒問題
藍洋我之前因為警告累犯被水桶怎麼沒看你出來幫我說過話,窩真的看錯你了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2:57:00變態練什麼1等滿技龍蘿
至於板規文字的部分,我只能說謝謝你幫忙找到不足之處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1 22:59:00稍微看完了 我支持藍洋的論點 的確是版規不夠清晰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1 23:01:00我可以委屈一點, 收499當你辯護律師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1 23:02:00than?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3:03:00基礎英文壞掉的怎麼可以當律師 除非你有黨政
作者:
evan36 (Jun水子民)
2015-12-01 23:04:00壓力測試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1 23:05:00不管R
我想老師大概不會因為我週記缺交3次,而加重我放學後跟學妹在教室卿卿我我被抓到的處罰吧XD
支持藍洋論點,法律條文寫在那裡,就是照著走,兩支警告=7天,原則上來看不表示一支警告等於3.5天,否則就失去警告的意義了。至於有人提到覺得原文不太算機率文,只能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只不過版主的尺比你大把就是了,雖然我也覺得不算 ㄝㄝ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1 23:10:00就說啦, 要是真能這樣玩以後累犯多的自己抓好警告的線就好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12-01 23:12:00有種越戰越強轉 1c 可是被天降到剩 10% 連擊至死的感覺
該討論的是板規修正,累犯參數應該從2^(X-1)下修成X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12-01 23:15:00我也覺得核心問題是累犯條款的計算
好險這種算法不是教育部算法...不然一堆人畢業不了...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1 23:21:00教育部wwww
每次有這種違反主流民意的問題都會有特定人士在歪串偉哉板風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2 10:07:00樓上想表達甚麼? 說清楚點吧例如 什麼主流民意 誰是特定人士 怎麼歪串 甚麼版風資直魯鈍如我 聽不懂阿
"特定人士"應該可以視作"小圈圈"的代名詞吧 這可以檢舉
作者: Lynnhan (林翰) 2015-12-02 12:14:00
屌喔版主
作者:
lish 2015-12-02 12:49:00亂判一通,版主的官威真是大呀!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5-12-02 13:03:00偉哉56,果然亂源
比較隔壁棚和這裡 今年水桶公告篇數 不知有無八卦可參考
要自己這樣解讀隨便你 在正經的討論串下面閒聊喇賽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覺得礙眼不能噓嗎?
所以你要不要說明一下主流民意是啥、特定人士是誰= =?閒聊覺得礙眼可以噓可以表達意見,但以偏概全有點不好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2 14:12:00沒有不能噓喔也不礙眼 只是我聽不懂解釋一下嘛
我的重點在歪串好嗎 藍洋提出問題讓大家討論OK 但有事沒事在下面閒聊起別的東西真的很煩上面討論板規到一半岔開話題的是誰大家都心知肚明啦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2 14:37:00不心知肚明阿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5-12-02 14:38:00對不起我不該岔開話題嘲笑本宮所以你要不要說明一下主流民意是啥、特定人士是誰= =?
餌咬一咬不然就只會跳針 以這次判決來說 主流民意=板主判決=大部分板眾對警告水桶累犯的認定藍洋提出反面論點引發大家討論 在這種比較熱烈的討論中 總是會有幾個人在下面聊一些五四三要聊在置底聊就好 跑到正經文章下面亂幹嘛
所以,如果我沒理解錯,你要表達的只有不要在正經文章下閒聊。違反主流民意、特定人士、板風什麼的,看起來都滿容易讓你的訴求失焦的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2 15:32:00這樣講不是清楚多了 也不會有爭議 下次改成這樣說好嗎
我說的那種行為 不就是那些透過實況或置底互相交流認識之後 在板上推文中比較活躍的那群人會做的事 我有說錯嗎
恩,我覺得你有說錯這種想法正是之前每次引戰的開端不管是透過實況或置底互相交流,或者在板上較活躍,只要有一個人不是你口中會做這種事情的人,這說法就是以偏概全,以往五子的判例也寫過類似例子你覺得某個板友的行為不妥其實直接推文表達意見不會怎樣但是拿個框架套下去,然後針對這個框架下去評論,往往就是爭端的開始
幾個ID在那一搭一唱呢 我這樣定義已經夠委婉了吧就這篇而言 就不只一個ID在閒聊啊
所以你直接點出ID有困難嗎?我前面也說了,如果你想表達的是不要在正經文章底下閒聊這個人是路過TOS板的,或者是常在置底閒聊的,兩者的差別重要嗎?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2 16:13:00舉例1: 先別聊天好嗎? 這樣很亂我看不到論點討論舉例2: 一群小圈圈在公告底下亂帶風向 版風就是這樣這兩個其實說同一件事情 差異卻很明顯 這不是委婉而是本來就該這樣
針對“不要在正經一下閒聊”我很同意,我一開始也是抒發意見,後來evanade版友的推文讓blueocean覺得有酸度後,整串開始離題了,我因為認識這兩個人所以才想緩和氣氛。沒人一開始就想要歪串吧,只是討論與辯論變成死胡同後(以這篇為例,就是1警告是否等於0.5水桶,誰認定了算?),就會開始有敏感性推文出現,酸,護航, blabla這些因人而異的感覺,導致整個失焦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5-12-02 18:19:00直接點出id這麼難嗎 一定要再那邊扯東扯西的? 中文這麼難講喔"a b c等...可以不要閒聊嗎" 直接講出來真的這麼難?
個人支持藍洋論點 不過此次判決就過往來看一樣沒有問題 剛好藉由此次來調整版規的文字避免未來的誤會才是應該提出來討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