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內容:
●59568 m59 8/02 ice0514 □ [公告] andys86498 水桶 98 日 luke2 yasopp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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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e7zmbP (ToS) [ptt.cc] [公告] andys86498 水桶 98 日 luk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70136176.A.9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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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推文:(僅節錄)
噓 PuzzleDragon: luke2那樣只有警告? 也對啦連台灣法院酒駕累犯之類 08/02 21:22
→ PuzzleDragon: 的都重判拘役得易科罰金 08/02 21:22
→ PuzzleDragon: 更何況只是個BBS看板 08/02 21:23
噓 ELEAM520: 人家是知名ID耶 只判個警告錯了嗎? 08/02 22:20
違反規定: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判決理由:
1.PuzzleDragon板友部分:
雖公告文為可受公評之事,但PuzzleDragon之推文指名"luke2"之行為、
再以"連台灣法院酒駕..."嘲諷公告及luke2板友,
表面似乎是在評斷公告(若僅評斷公告本身並無問題,公告本受板眾監督),
但實則是嘲諷公告及luke2板友,有故意引戰之虞。
2.ELEAM520部分:
板主按板規,考量違規板友之動機、具體情節、是否累犯等一切情狀,
本於心證裁量是否禁言、禁言期間長短,
並不會因是誰、哪個ID違反板規特別予以優待或重懲,
該篇公告多人被判警告,雖未達五人檢舉,但依"人家是知名ID、判個警告"一詞,
影射因該公告遭警告之板友們,經板友檢舉,板主依職權判斷構成群嘲。
補充理由:E板友的推文"因為人家是知名ID",將該篇被警告的板友均列入"知名ID"的範圍
已屬評論某群體之行為(將板友劃入特定群體),故判定為群嘲;
p板友引舉社會案件作為評價"某id的行為處罰輕或重",已超出評斷公告本身,
涉及評斷到l板友的行為,這樣特定id+嘲諷容易引起爭議,故判定為引戰;
若是"ooo(id),只是判警告太輕太重"(是對著公告本身,沒有違規)。
補上依據#1MYv7NVO
該判決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