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17:40如提
往後發文時請盡量按照預設格式進行填寫
特別是[情報]文中
==============================================================================
情報一定要附上來源網址,被檢舉警告後將刪文處理,多次無來源將進行水桶處理。
=================================以上請勿刪除=================================
已經明文規定不可刪除
因此自本公告發出之後請各位多多配合
若有任何相關建議請於下方或是置底檢舉區提出
本次公告內容統整玩家建議後將會新增至置底板規檢舉區完善板規制度
祝福大家有個美好的夜晚
神魔之塔板主們 感謝你們
那[無用] 和[故事] 這兩個不在預設tag裡面耶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7 23:20:00先上顏色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22:00@bluelamb 如不會造成板上困擾的話 不會特別禁止一方面也是分類帽數量有限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3-17 23:28:00其實用情報搜尋,魚獲量還滿足夠的。
啊我說84天後怎麼辦有沒有考慮對情報文做一些更嚴謹的規範之類的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30:00之前的就算了 自本公告發出後 再犯者以違規論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3-17 23:44:00然後其實不是刪除,手機發文會有要不要選擇範本,如果選擇不要飯本九沒有那幾行了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52:00你這點我有想過,因此我會斟酌文章違規部分是否重大目前僅針對"情報"文中的文字做規範其他的部分如健檢用手機發文有困難等等暫不處份我第二行也寫了"儘量"按照發文格式填寫 沒有"嚴格"限制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7-03-18 13:28:00版大我覺得你把這段列入正式版規中,還有發文的提示中發文提示目前僅寫要附網址,可能還要再修的完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