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個很大的問題 想請教各位板友並尋求協助
以下是整件事的發生經過...
小弟預計在11月到關島拍婚紗順便與親友出去玩,因此在6月的時候連繫某間旅行社業務
該業務聽到我的想法後,表示願意承接這項訂單並報價給我
從6月~9月期間 我一直不斷的與這位業務聯繫並確認訂單狀況並且提醒該業務記得
注意機票訂單與向關島當地的飯店需求房間...
而該名業務一直要我們放心,因為她已確定有訂到機票與酒店房間
(而我亦曾詢問過是否需要先預收訂金以及簽合約,該業務也表示暫時不需要)
直到前幾天我在次與她確定目前訂單狀況時,她才回我說我們的飯店沒有房間了
希望我們能改飯店(從喜來登變更成威士汀)。另外 機票的部分也出現問題(變成後補)
當下我就質問該名業務,為何再出發前兩個多禮拜才告訴我出這樣的問題?
而讓我無法接受旅行社安排換飯店最大的原因 就是我們設定某些場景是在喜來登飯店拍攝
如今住不到喜來登飯店就會影響到我們原先設定的拍攝行程
而旅行社業務方面只願意認賠讓我們去住威士汀酒店...
直到昨天我實在受不了該名業務的行為 因此親自到關島喜來登酒店網路訂房
喜來登酒店則回覆小弟當天是有房間 明顯和旅行社業務說的已客滿說法不吻合
我當下就怒了 打電話去飆罵該名業務明明就有房間為何不告知
該名業務卻回答我 說因為我們訂是散客的房間 但是散客訂房的房價太高(約兩倍價差)
因此他們無力吸收 若我們堅持要入住 要請我們自己補貼差價(一人旅費需增加6000)
現在搞得兩方都不愉快,而小弟預計要在11月拍的婚紗也因此受到了影響
這方面小弟也不知如何向親友團說明現在的狀況...
所以 請問各位板友 若是遇到這樣的狀況時 要求業務吸收散客房價的價差合理嗎?
如果以這樣的事件去尋求法律的途徑會有解嗎?
抱歉 文章內容冗長 但想明確陳述事件經過並請大家評評理 請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