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跟團因故行程最後幾天脫隊

作者: joyyu (joyyu)   2014-10-30 14:30:32
家裡長輩10月份跟團到加拿大玩13+1天,
於第九天傍晚後就因故退出旅遊活動,沒有跟著團體行動。
依據簽訂的旅遊契約書第29條:出發後旅客任意終止契約
甲方(家中長輩)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離隊退出旅遊活動時,
不得要求乙方(旅行社)退還旅遊費用。
但乙方因甲方退出旅遊活動後,應可節省或無須支付之費用,應退還甲方。
這樣我們是不是可以要求旅行社退還第九天後沒參加的活動費用?
如預訂之賞鯨船費用、下午茶午晚餐等餐費、門票費用、
飯店費用(如果旅行社沒有被扣款的話)等等
作者: ivar0304 (我要活下去)   2014-10-30 14:40:00
可以
作者: kelmark (大奇奇)   2014-10-30 14:58:00
若已經付款的部分則無法
作者: joyyu (joyyu)   2014-10-30 15:53:00
要求旅行社提出有付款的收據會太過分嗎因為對這部分旅行社的態度很消極,不理不睬的
作者: enixchang (Enix)   2014-10-30 16:32:00
第29條:出發後旅客任意終止契約我是不知道說可以的人是怎樣,如果說未出發前有提出如果他卡16人或32人呢? 中間的負擔是誰要來補??
作者: techih (Super)   2014-10-30 22:29:00
「應」退還的意思就是不是必要退還,除非雙方有共識。你在出國後才自行離團,是不可能的。你自己沒先看到「不得」這二個字嗎?
作者: ivar0304 (我要活下去)   2014-10-30 23:01:00
可以是要你出發錢和旅行社講好,出發後如脫隊還可以要你加錢。
作者: oz (休息一下)   2014-10-31 06:56:00
我記得《應》是必須照辦,《得》才是斟酌耶。
作者: bathilda (bat)   2014-10-31 09:02:00
不得是不可以的意思
作者: oz (休息一下)   2014-10-31 10:42:00
所以,這條的意思是甲方不能主動要求,要乙方主動退還嗎?有這麼佛心的旅行社嗎?
作者: callmek   2014-10-31 11:53:00
應是必須的意思。但是旅行社哪些費用可節省它不太可能跟你說。此外,很多行程都是預定的,臨時取消在歐美國家很少會退錢。
作者: techih (Super)   2014-10-31 13:47:00
感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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