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員工旅遊退費問題 (30日之前)

作者: soarcat (新的挑戰)   2016-07-11 15:26:34
公司辦海外員工旅遊
每人32000團費,預付5000訂金
出發日 9月底,因懷孕的狀況無法出國,於 6月初提出退團
直至 7月11日,旅行社回覆說,還要再補1000元機票的賠償金
但我是 30日前提出退團,按定型化契約只能收10%違約金
訂金 5000元 - 團費10%違約3200元 - 機票賠償1000元
= 旅行社要再退我 800元
但旅行社的意思是 5000元訂金+1000元機票賠償 = 6000元我要付
想請問大家,是我的理解有誤嗎?
作者: kissa0123 (笑死人不償命)   2016-07-11 16:14:00
請旅行社舉證已產生費用,不然就是10%而已
作者: psappp (我的帳號好多P)   2016-07-11 16:16:00
你如果搭香草航空(廉航)機位走百百
作者: spree1 (88)   2016-07-11 16:18:00
合約第二十七條有但書,請看清楚
作者: samiscool (coolsam)   2016-07-11 16:23:00
也稍微看一下第六條。
作者: Lutoucar (鹿頭咖)   2016-07-11 20:37:00
所謂的10%,基本上指的是團費10%,不是訂金10%喔~♥
作者: kumorose (~簡簡單單~)   2016-07-11 21:55:00
機票沒那麼早開吧,請旅行社出示證明...
作者: ringcheng (小薴)   2016-07-12 09:11:00
旅行社只能收3200,要退1800叫福委去幫你要
作者: spree1 (88)   2016-07-12 09:57:00
樓上,你真的有仔細看過合約嗎?如果沒有,請不要信口開河第二十七條的但書是:乙方(旅行社)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旅行社不是"只能"收取10%,也就是3200。以原PO目前的狀況旅行社要收取超過10%的費用,就請該公司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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