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kh (eutatosp)
2016-09-12 23:11:28從以下觀光局的網址下載了"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
(Word 檔) 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d.aspx?no=130&d=197
第二十八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
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按: 指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
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按: 指旅客)。但雙方
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
應負賠償責任。
<下略>
淹水也是不可歸責於旅客, 所以, 旅行社還是要退回一部份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