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雙親之前報名了了三月中的日本旅行團
很不希望他們前往 因為目前日本的疫情
結果今天就收到了旅行團的通知書
內容為以下:
{原訂3/18日本之旅,因武漢肺炎疫情,暫緩延期。不能取消,可延期!
原3/18機票已開立 可挪一次至5/14, 5/16, 5/23, 5/28中的時間
且報價需確認日期後重新估價,如有差價須補收
如延期後不去者沒收每人訂金5000元及需收取機票全額費用
}
看完後覺得有點不合理
雙親事前已經繳交5000*2訂金
也已告知他們別簽此同意書
想詢問一些消保問題:
1. 沒收訂金應該算合理 可是收取機票(已開票)全額費用是旅行社合理要求?
(因為如果之後3/18前國家將日本列為2,3級危險區域 是否就可以全額退機票)
2. 旅行社不可能確認五月疫情不會擴大 這樣延後的要求合理? 收取差價也是合理?
謝謝